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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美德的话语表达

发稿时间:2015-02-02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窦竹君

  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需要将中华传统美德“讲清楚”,因而,道德话语表达至关重要。

  我们今天的道德建设,存在着道德术语凝炼不够,话语表达过分“高大上”,缺乏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应借鉴传统美德表达智慧古为今用。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需要将中华传统美德“讲清楚”,因而,道德话语表达至关重要。而我们的祖先富有道德建设大智慧,应该汲取祖先留下的智慧营养,借鉴其表达古为今用。

  中华传统美德的话语表达智慧

  话语表达以人为本,符合人性基本要求,尊重人伦价值观念。人生在世,总要面对生老病死问题,“孝”“慈”观念既能维系亲情又兼具养老功能,满足了人心底对安全感和归属感的渴望。又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朋友有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基本社会关系调整规范的表达方式,体现的是每一个人都期望的和谐社会关系内在要求。这些表达非常符合人性基本需求,自然能够深入人的内心,也就能很快地被普遍性接受。

  简单明了,琅琅上口,容易记忆。话语表达是要深入人心的,不是为了孤芳自赏卖弄显摆,如果其表达言语繁琐,拗口难懂,必然拒人于千里之外。而中华传统美德深知这一点,其表达简单易记,琅琅上口,非常有助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仁、义、孝、悌、德、俭、勇、耻、礼、智、信、天理、良心等基本观念,深入浅出,无论贤愚老幼皆能迅速接受。再如传统的童蒙读物《三字经》《弟子规》《朱柏庐治家格言》等都琅琅上口,世人皆能信口拈来,其传达的道德观念信息自然容易深入人心。

  道德观念话语表达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传统中国道德观念,从提出之后就未有大的改变,后世儒家可以阐释丰富,但未有大的“创新”,足够的稳定性有利于人们接受道德观念。否则,今天一个概念,明天一个理论,搞得人们一头雾水,无所适从,必然对此置之不理,弃若敝屣。

  道德观念生活化表达。传统中国道德建设基本路径是道德生活化,即将道德基本要求转化为人们日常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方式,进而习惯成自然,道德建设也就在日常生活中不动声色地得以实现。因此,生活化表达是极为重要的方式。北宋名臣司马光制定的《司马居家杂仪》明确每天子媳起床后要先省问父母(当然不是让我们生搬硬套),“父母姑舅起,子供药物,妇具晨羞”。做好饭后,“妇请所欲于家长,退具而共之”。到了晚上,“父母姑舅将寝,则安置而退”。父母有病,“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而供之”。平时服侍父母,出必告返必面,容貌要恭敬,出入起居谨慎扶卫。《朱伯庐治家格言》更是涉及生活各个方面:“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

  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种生活化表达也是《朱子治家格言》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

  道德观念层次性表达。针对不同对象,道德观念的表达是不同的。对于读书人,其表达“学术性”较强。如清乾隆七年郑之侨为鹅湖书院订《壬戌示诸生十要》,其中要求学子衣着端庄是这样表达的:“士子读书乐道,淡泊宁静,悃愊无华,亦何必修饰衣冠以至骛外而鲜实。然衣冠者所以摄其心志也。衣冠不肃,心志之惰慢可知矣。”而对于童蒙,道德观念表达则要具象化,如朱熹所订的《童蒙须知》:“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凡写字,未问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老草。”显然对于刚刚开始读书习字的蒙童来说,这样通俗化表达更加明白实用。明代思想家吕坤专门针对幼儿编写了系列《小儿语》,用儿歌教导幼童如何做人。如“宁好认错,休要说谎,叫人识破,不当人养”,“见了财物心喜,做贼从此做起”,等等。而对于乡野村夫村妇,则更加口语化甚至土语化。清乾隆年间湖南永兴张氏所定《永兴张氏合族禁条》议定:“议耘田后不许摩螺摩鱼,以及张筌张鱼,亦不许牵牛在洞中牧看,有害田塍。违者,罚钱一千文。”明显带有方言土语。实际上层次性表达还表现在社会生活其他方面,如同样是戏曲,针对读书人阶层的昆曲与面向乡野村夫的地方小戏就有着很大不同。地方小戏唱词极为通俗,就是老百姓大白话。正是这些不同的层次性表达,让不同阶层的人们接受了同质的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民俗化表达。春节晚辈要给长辈磕头拜年、拜祭祖先,清明祭祖等等都传递着孝的观念。明清时期北京城较大商号,过年都在廊下挂满纱灯,所有纱灯都绘有“二十四孝”、伯牙摔琴、曾子杀彘、范张鸡黍等各种故事。人们观灯娱乐之际同样润物细无声地接受着道德教育。

  中国传统美德表达智慧,特别是生活化、层次化、民俗化表达方式,实际是儒家道德观念世俗化体现,而这种世俗化恰恰是儒家思想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体现,是道德观念接地气表现方式,其载体为家训家规、村规乡约、行规行约、书院规章、蒙学读物、儿歌童谣、会社规约、各类戏曲、各种民俗、民间俗语等等。正是这些创造性转化,使道德观念不再是停留在书本上的教条,而成为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生活观念,不仅使道德规范润物细无声地得以实现,也形塑了中华民族基本价值观。

  传统美德表达智慧的现实借鉴

  我们今天的道德建设,存在着道德术语凝练不够,话语表达过分“高大上”,缺乏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应借鉴传统美德表达智慧古为今用。

  对历史上传承的道德观念表达术语进行梳理,对于人们已然普遍接受烂熟于心的道德术语应该继续沿用,以保持话语表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尽量不要用“创新”的语言代替。至于这些术语表达的内容,可以丰富甚至修正,以当代价值观改造之,旧瓶装新酒。另外,注重道德话语表达的简洁性,尽量用最贴近百姓生活、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表达,越简单明了越容易深入人心。其实当代也不乏这种表达的范例,诸如“为人民服务”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既简单明了深入浅出,又含义深刻。这就要求进一步凝练道德术语,切忌为“创新”而“创新”,以似是而非的术语忽悠大众。

  加强生活化表达。一是对于先人留下来的优秀的生活化表达方式,如《朱柏庐治家格言》《居家杂仪》有扬弃地予以继承,鼓励民间以此为家训传承家风。传统中国许多家庭都以此为家训,如著名的山西王家就坚持“法司马训”。二是支持民间制定家训、村规民约等民间规约,在民间规约中融入生活化表达。三是优秀蒙学读物要进课堂,在学生守则中将道德要求具象化。著名教育家张伯苓先生在学校门口置一面镜子,镜上箴言是:“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每个学生到这儿都要照一照,从容貌到内心进行净化。这是具象化表达很好的范例。四是在市民守则之类的公共规则中将道德观念具体化、具象化。真正做到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以习惯促自然,实现道德生活化。

  注重层次化、民俗化表达。一是在家训家规、村规乡约、学生规则、市民规则等表达载体中根据不同群体对象,语言表述要大众化人性化,避免口号化。二是挖掘整理儿歌童谣、民间歌谣、民间故事中传播道德的内容。如民间曾经广为流传一首歌谣“老来难”,对传播孝道起了重要作用,但这类儿歌童谣、民间歌谣、民间故事近年来有被湮没风险。应当大力挖掘整理,以新形式包装传播。三是采取措施支持地方戏曲发展,重视地方小戏在道德传播中的地域作用。四是注意利用影视、微博、微信、动漫等新媒体创新道德表达形式,这也是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体现。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家风”节目就是这方面典型。五是在节日中倡导恢复某些礼仪,发挥民俗在道德传播中无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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