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车事故密集到令人难以忍受的逼迫中,《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4月10日向社会公布。这部《条例》很长,从“总则”到各条各款,内容规定很细,可见起草者是下了功夫的,也由此可知签署此条例的负责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很重视。
以前没有校车一说。校车的出现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而产生的一种专用交通工具。校车从最初的方便学生上下学,发展到有人以校车牟利,再发展到劣质校车、超载校车、酒驾校车导致车祸连连,最后“发展”到由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出台管理条例。中小学生用生命和鲜血促成了一个国家级层面文件的产生。
《条例》很长很细很用心。但《条例》出台了,是不是校车事故就完全避免了,这肯定不是。在这里,本文不评价这部洋洋数千言的《条例》到底对校车安全能起多大作用,只从出于对校车安全,出于对中国40万所中小学校、对2.3亿中小学生关怀的心,对校车安全管理提出三条建议,不说一大堆虚的,只要实的。
第一建议校车采取定制的制度。近几年校车出问题,如果排除驾驶人的情况,其实主要是车辆本身的质量低劣。由于把校车作为牟利的工具,校车就必然上不了档次,因为低成本才能产生高利润,用在校车上,出事故就不是司机一个人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条例》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地规定各地校车必须由专业厂家出品,对使用非定制校车的学校或驾驶者一经查出课以重罚,校车事故必然大幅减少。定制校车制度是对学生负责的根本方法,这比说一万句“校车必须管好”管用得多。
第二建议校车定品牌、定颜色、定功能。如果《条例》的制定者认可校车定制的建议,那么校车的“三定”就可实施:采取对知名汽车企业招标的办法,奔驰宝马沃尔沃奥迪、一汽上汽东风广汽,厂家和品牌都可竞标,由政府确定用谁。在中国,既然官车都可以确定奥迪并按排量给各级官员配置,为什么校车就不能确定品牌呢?官员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中坚,孩子是未来中国社会的希望,都同样重要。校车确定品牌确定颜色,对车企将产生一个极大的广告效应,相信车企对政府的招标不会漠视。
第三建议校车安装智能装置。校车不能超速,那么专用品牌的校车完全可以具有自身限速功能,超过时速80公里就自动定速,再深踩油门也无法加速,这个技术应该可以实现。另外,对酒驾司机采取智能识别,只要酒驾司机坐在校车驾驶位置上,校车就熄火,并发出语音警示,这也不难做到。再有对超载的限制,可以设定人数和载重量,超出人数超过载重量,校车同样发出警示无法启动,这更不难做到。校车安全管理的根本在于对司机的管理,没有硬件约束,只靠司机道德自律,事实证明不行。
校车管理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既要有法律层面制约,又要有行政手段管理,更应有技术层面辅助。只靠良好的愿望和空泛的规定不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