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作为解决提高房屋供应量、并为2012年的经济增长提供支撑的重要板块,成为不少地方证的香饽饽。按照住建部的数据,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将不低于700万套。
然而,房子建好是要给人住的,保障房的动工是一方面,而如何分配保障房则是更需要提前做好设计的“精细活”。在保障房尚未大规模上马之前,各地保障房便频频出现遇冷现象,根据媒体报道,这一现象近期在各地有所升温,广州国土房管局则表示,出现了多户要求换房的现象,或者放弃分配。
那么,在保障房供应量上升之后,应该如何分配好这块蛋糕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学者马庆斌有如下看法。
在认识当前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之前,必须承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包括地方政府不是不作为、不解决问题,而是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上值得创新和思考。
第一个矛盾,是总量需求与局部需求的矛盾,也就是总量建设来看满足要求,但是从一个城市的不同方位,有需求的人可能因为工作、子女上学等原因,已经适应住在了北城,但是他的房子在南城,这个时候来讲居民往往会放弃保障性住房。
第二个矛盾,是质量价格、配套服务设施与居民的期待值引来的矛盾,地方政府往往受制于资金的原因会选择比较偏僻的地方建设保障房,那么这些地方往往短时间内学校、医院、公交设施又跟不上,成了一个“睡城”,也就是说居住问题解决了,但是生活问题没有解决。
第三个矛盾,是对于保障房认识错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地方政府尤其如此。目前普遍认为保障房就是救济房,甚至有人提出来保障房不能有厕所这种想法。
事实上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障房更多的是对低收入群体一种过渡性的安排,通过暂时的解决住房问题给他更好的学习或者提高自己就业能力的机会,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然后这个人再逐步的退出来转给更需要保障的人群,整个社会福利就提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很多人这种过渡性当成了永久性的安排,又因此得出因为是保障房从而建筑标准设置较低,陷入了错误的认识。
保障房遇冷,警示我们不要简单的把当前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理解成简单的需求和供给问题,实际上我们缺乏体制性创新的问题。有两个方向性的问题值得在未来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过程中考虑。
第一, 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城乡土地一体化的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也就可以部分破
解保障性住房民间资金的积极性问题。例如,在南方的浙江包括深圳地区,这些地方短时间增加了很多人口,但是人们会发现住房问题解决的很好,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在城市郊区的很多地方,政府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制定安全标准、农民自建的方式,在很多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了很多房屋供这些流动人口来出租或者住。
第二,主要是如何解决分类实施的问题。我认为可以在不同的城市逐步建立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例如,在流动人口大的城市,北京、上海应该更多的服务于这种流动人口的公租房,也就是说住几年可能就走了,再换入新的人群居住。在鼓励发展的中小城镇里,国家可以在财政上给予倾斜,鼓励建设更多的廉价房,从而吸引和稳定更多人向中小城镇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