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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晟:应大力发展“商业养老”

发稿时间:2012-04-27 00:00:00
来源:上海金融报作者:潘晟

  作为世界上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85亿,占总人口的13.7%。而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统计》预测,至2015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人口将达2亿,我国社会基本养老压力与日俱增。再加上我国还面临着“未富先老”、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如何养老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对此,社会各界都在做着积极地探索。近日,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随着社会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关注程度以及老年人对自身生活品质要求的提升,“以房养老”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好几年,一些金融机构也推出了相应的产品,但总体业务发展情况很难说尽如人意。

  笔者认为,“以房养老”在中国发展缓慢,除了房屋70年产权等制度问题外,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与欧美等“以房养老”模式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投机性需求较为旺盛,价格波动性较大,而且即使经历了几年的房地产调控,整体房价仍处于偏高的区间,“以房养老”的基础并不牢靠。在房价上行周期,“以房养老”或许看上去很美,但若遇到房价下行周期,其所存在的隐患则可能集中爆发。

  更关键的是,即使是在“以房养老”模式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以房养老”也不是养老的主要模式,其针对的是家底比较丰厚的一小部分老人,因此过高期望这一模式的作用,甚至寄望以此解决我国面临的严峻养老问题,未免有些脱离现实。更何况,政府有关部门也不应该将养老的责任都推到老百姓身上,而应通过制度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和选择。

  从世界范围看,全球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养老金计划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由政府承担,是实现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重要途径,用以保障社会基本的养老需求。目前,我国这一部分的养老保险在全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占比颇高,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颇重,但即便如此,相对于未来庞大的养老需求,基本养老保险仍显得捉襟见肘,这也是为何从政府到公众,都急于寻求新的养老模式的主要原因。不过,在笔者看来,相比起“以房养老”,未来政府不妨将更大的力气花在发展职工养老和商业养老上,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职工养老和商业养老发展。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职工养老和商业养老的比重都要远远高于基本养老,特别是商业养老,可以说是真正发挥着保障养老生活品质功能的作用。不过,商业养老产品的发展,离不开信用等级高、收益相对较高且稳定的金融产品或投资项目的支撑,而这在我国仍是需要发展的领域。值得高兴的是,目前监管层正在努力建设长期投资的市场环境,同时从制度上看,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在年内落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这都为我国商业养老市场的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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