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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未规定下载音乐必须付费

发稿时间:2015-07-16 00:0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崔巍

  于慈珂说:“政府有政府的职能,市场有市场的作用,如果事态比较严重,像前些天的股市,那么政府就必须要干涉,而以现在网络音乐的情况而言,还没到这个程度。”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业内流传的“国家版权局很快将出台要求网络音乐必须付费的规定”,并未得到国家版权局相关领导的证实。昨天下午,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收费与否的问题主要还得靠行业自己来解决。

  于慈珂说:“政府有政府的职能,市场有市场的作用,如果事态比较严重,像前些天的股市,那么政府就必须要干涉,而以现在网络音乐的情况而言,还没到这个程度。因此网络音乐是不是收费、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收费模式,我们期待词曲作家等权利人、音著协等权利人组织、唱片公司以及服务商能一起来探索和研究。不过从长远来看,收费才是音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就音乐行业本身而言,音乐人、唱片公司就不用说了,提供免费下载的网络音乐服务商本身,也都渴望能尽快进入到收费的经营模式。网易音乐副总监丁博介绍:“很多服务商成立初期都是在赔本赚吆喝,以免费提供歌曲下载来拉动人气,然后渐渐向会员制过渡,即收取一定费用给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可光靠卖服务赚来的那点钱还是不够维持企业长期运营,必须要达到内容即音乐也收费才行。但竞争对手那么多,只要还有一家在免费,你收费就会导致用户减少,因为现在大多数国人在音乐方面还是习惯于享受免费午餐的。”

  重拳整治网络音乐版权《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昨日签署

  《通知》用“责令”版权局首次

  在7月8日发出《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侵权歌曲一律在7月31日前下线之后,昨天下午,国家版权局又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除通报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外,还约集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现状:网络音乐几乎没有一家不侵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介绍,重拳整治网络音乐版权,不仅是职责所在,更多是缘于行业向他们发出的呼吁,“几乎没有一家服务商不存在侵权现象,而且彼此之间有关版权的诉讼纠纷很多,不利于产业发展,也是对国家行政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提请国家版权局把整治网络视频的经验和模式运用到音乐网络传播中。

  版权局从去年便开始就此展开调研,把唱片公司、权利人及其组织、服务商等集合在一起开了好几次座谈会,又走访了一些重要网站,这才有了7月8日的那份《通知》。另据于慈珂司长透露,接下来版权局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将更为严厉。“以前我们都只是发个规章,而像7月8日的《通知》那样使用‘责令’字样的还是第一次。另外对于违规企业,今后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之外,还要视严重程度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些根本没有备案的三无网站,则会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

  QQ音乐法务部总经理江波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QQ音乐为维权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团队,对别家侵权使用QQ音乐拥有版权歌曲的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一经发现,便会向对方发律师函要求下线,如未能收效,就只能进一步走民事诉讼途径。今年QQ音乐和几家网络音乐服务商打了好几场官司。“所以我们认为,光靠企业自己维权是不够的,还需要版权局等主管部门的强力介入。”除了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等大服务商全都涉及其中,互告对方侵权,混战成一团乱麻。

  原因:垄断经营加剧网络音乐侵权

  应该说,网络音乐服务商们尤其是几大巨头的版权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基本不会恶意采取侵权行为。在昨天发表的《自律宣言》中,他们更是集体作出了“自觉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等承诺。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些明知故犯的案例呢?某知名音乐APP的总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们的曲库中之所以会有一些未授权歌曲,完全是迫不得已之举,这是垄断经营带来的恶果。

  据了解,为了使歌曲版权更便于管理及取得更高回报,拥有版权的唱片公司现在常常会选择独家授权的方式,即只允许某一家服务商使用这些歌曲,像去年年底张学友、周杰伦的新专辑数字版就是独家给了QQ音乐。按照国际常规,获得独家授权的服务商应该会把版权再分销给其他网站,逐渐转变为版权代理机构,好比把版权批发来再零售出去。然而由于国内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竞争还处于跑马占地的初级阶段,在以高价买得独家版权后,该服务商往往会据为己有以增加自家产品的市场份额和人气,而不肯转售。

  为了不在竞争中落败,未取得授权的服务商只好铤而走险:热门歌曲该上我还是得上,等你抓住了再说。上海新汇文化的总经理臧彦彬就发言说:“独家授权限制了新歌的传播,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这一情况也得到了版权局的关注。段玉萍副司长表示:“2014年之后网络音乐服务商购买独家版权的现象十分突出,他们这么做主要是出于商业考量,但需要提醒他们的是,此种行为肯定不利于音乐产业的长远发展及利益。”

  对策:抵制侵权关键要弄清楚版权费该由谁出

  的确,很多侵权行为的形成都是基于商业目的,光靠政府部门的介入和扶持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所以国家版权局才没制订有关网络音乐付费的规定。

  著名乐评人杨樾则认为:“几家大的网络音乐服务商都没能通过购买的版权赚到钱,其他小公司更是奢望,做音乐的人指望规范版权就能增加版税收入那是白日做梦。关键是大家得弄明白版权费到底应该是谁出,理论上难道不应该是听音乐的人出吗?而不应该是QQ、百度这些网站啊,它们只是个播出和代收的平台。甚至有不少音乐人都是如此,整天痛斥互联网侵权,转身自己也在网上免费下音乐听,就这种意识和环境,还聊个啥劲?所以我觉得,现在需要教育的是听音乐的人,而不是查处网站。想要保护创作者和从业者的积极性,从而让自己听到更多好歌,这个决定权其实就握在我们每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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