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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削减增值税有利于经济增长

发稿时间:2011-10-24 00: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杨志勇

  2008年底,中国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出台了新一轮的积极财政政策,即扩张性财政政策。已经实行了三年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否应该转向,已成为当年宏观经济政策选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积极财政政策属于短期经济政策,应对的是短期宏观经济问题。这是不少人认为积极财政政策应该转向的直接依据。的确,积极财政政策实行的时间越长,其政策效力会出现递减的趋势。但政策是否需要转向,并不是由政策实行的时间决定的。不能机械化地理解“短期”,更不能简单地将“短期”视为一年以内。

  “短期”只是说明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随时都可能因经济形势的风云突变而作相应的调整。当前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外部经济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欧美日三大经济体目前所遭遇的困难,说明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问题依然严重。外需依旧不可靠。中国仍然需要在不放松外需的前提下,积极扩大内需。

  中国国内经济的隐忧也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暂时还不能退出。从2010年4月16日以来实施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得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房地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之困局。房地产行业关联度大。一旦相关政策处理不当,未来中国经济甚至可能下滑。房地产调控结果的巩固必须扩大商品房的供给,但目前政策的重点侧重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对高企的商品房价格的影响不大。遏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的调控政策,从表面上看让房价上涨速度得到了控制,但由于没有坚实的房地产供给作为保证,这种政策很可能给未来的调控带来更大的压力,房价反弹概率极高。因此,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转向扩大商品房供给,为消除未来经济隐患未雨绸缪。房地产调控背景下,经济遇冷趋势是明显的,积极财政政策转向只会让经济雪上加霜。

  中国当前的通货膨胀,是多种因素累积的结果。2009年和2010年的天量信贷是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国特色的宏观金融管理体制下,天量银行信贷实际上意味着货币量的扩大。在经济相对低迷的背景下,天量信贷带来的货币扩张效应并没有在物价上得到充分的体现。但是,物价上涨的压力早已埋下。时下的通货膨胀是天量信贷滞后反应的表现之一。

  中国特色外汇储备体制也给通货膨胀以巨大压力。银行结售汇虽已不再强制,但由于人民币升值的强烈预期,结果导致外汇储备增长迅猛。超过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意味着大量人民币的投放。这也是当前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

  通货膨胀永远是一种货币现象。天量信贷已经导致通货膨胀。因此,应对之策不是简单地抑制信贷规模。已经形成的通货膨胀,可以视为对原先天量信贷的一种平衡机制的确立。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采取过激的信贷紧缩政策。这是因为,货币政策扩张的好处经常为大企业所获取,而货币政策紧缩的成本常常为小企业所承担。本为对冲扩张所采取的紧缩,反而带来新一轮的不平衡,从而增加经济不稳定的可能。最近,不少地方中小企业告贷无门,高利贷问题越演越烈,就是小企业负担紧缩成本的具体表现。

  当前需要反思的是外汇储备体制。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外汇储备体制,以减少外汇人民币占款对货币政策的干扰。

  财政赤字向中央银行透支机制早已不复存在,财政赤字不是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靠财政政策紧缩来应对通货膨胀,是不可靠的,反而不利于应对通货膨胀政策的选择。

  财政政策能够在减轻通货膨胀给人民生活带来痛苦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增加对中低收入者的补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虽不能直接降低通货膨胀,但对保障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是大有裨益的。因此,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反而是财政政策应继续保持积极的理由之一。

  一段时期以来,国内外爆炒中国地方债风险。国家审计署对地方性政府债务审计权威报告表明,中国10.7万亿元规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给中国经济带来根本性的冲击,更不可能给中国财政带来系统性风险。但是,中国地方财政也不是毫无问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就是其中之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所存在的期限重叠问题,也给一些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对于地方债问题,应该在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权和财力关系的前提下,增加地方政府财权和财力,赋予地方政府正式的发债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当前局部地方出现的部分地方债违约风险,是能够通过债务展期和债务期限互换得到解决的。银行业监督部门出于信贷资产安全考虑不允许展期和互换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尚未过去,经济增长基础还是较为脆弱的关键时期,应该用超常规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一些制度性问题需要用中长期的解决方法,而不宜用短期化的政策来一揽子解决。

  在保持积极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财政政策的着力点也应作适当调整。财政支出规模在扩张的同时,要特别注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的重点应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的公共服务。

  在财政收入上,需要重新思考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1994年财税改革所建立起来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的作用需要科学评价。如果没有这个机制,那么我们很难想象在两轮金融危机面前,中国能够应对自如。如果没有这个机制,那么我们很难想象政府能够有较为充足的可支配财力来支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正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奠定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财力基础,保证了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积极作用的发挥。应该说,目前的财政收入占GDP(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一个基本合理的水平。接下来,需要结合财政收入增长态势,适当采取减税政策。而且,从中国税制结构的现实出发,在继续对个人所得税等实行减税政策的同时,减税的重点应转向间接税,特别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减增值税才能更好地发挥减税促经济稳定增长的作用。而且,减税也有一个契机。增值税扩围(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缩小营业税征收范围)需要保持营业税税负与增值税税负的大体平衡。营业税税率多在3%-5%之间,17%的增值税税率有一定的下调空间。而且从提高财税国际竞争力的视角来看,增值税和消费税税负都需要下调,从而将一些流失到海外的消费需求重新转化为国内消费需求。(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杨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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