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税务系统“三公”开支以来,“税收成本”成为热议话题。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的确存在税制结构不合理、征税效率不高、管理水平低等问题,行政经费偏高也为世人诟病。这些问题在当前的改革进程中逐步凸显出来,亟需解决。然而,从当前的各种声音来看,多数人对“税收成本”的理解仅止步于“收入支出比例”的层面,这实际上是一种偏差。税收不是做生意,作为财富二次分配和社会公平的均衡器,对于“税收成本”不能只算经济账。
税收管理的算盘,除了要计算收多少税,还要算算税负公平、征管质量等账目。比如个体税收,规模小而且分散,每家每户也就百八十元、几百元的税额,一个税收管理员管不了多少户,收的税有时候甚至不够工资。再加上起征点以下不纳税的商户也要纳入管理范围,这些无形中都增加了管理难度,提高了管理成本。但是,绝不能因为税款少就放弃管理。
除了实现税款,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或者说职责是:应收尽收,应管尽管,把所有的税源都纳入管理范围,不能出现管理死角。一个很小的管理死角,对税收公平的打击和对纳税意识的消弭都是不能允许的。据笔者所知,有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税务所,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形。但是,出于管理需要,这些人员和机构还要保留。因为一旦因为税收成本高将其撤销,这个地区的税收管理就会陷入混乱,会付出更高的社会成本。
有人说,农业税成本高,现在取消了,不挺好吗——既降低了征税成本,也给农民带来实惠,为啥别的“赔钱”税种或税源不能予以取消?那样不就减少了税收成本了吗?这个问题其实不可比。取消农业税,税收成本的因素很小,大部分是因为反哺农业、还欠账的需要。不仅如此,国家现在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其实也都与税收关系不大,而是扶持农业发展的惠民措施。反观现在人们讨论的税收成本的问题,有些固然是因为管理水平低、效率低,可是也存在“赔本也不能放松”的管理成本。
这样说,并不是为高达5%—6%的征税成本以及21.66亿元的“三公支出”辩护,这些都是必须加快解决的问题。只是,税收作为“国脉”、税收管理作为重要的社会功能,不能像做生意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规范管理,使税收能够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必须付出的“税收成本”。
从这一点上说,降低税收成本的根本在于,推进征管方式改革,提高税务系统信息化水平。只有征管手段更先进,征管理念更科学,才能以更低的成本支撑起更大的税收总量。当然,行政管理上的漏洞也必须尽快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