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国包括钢铁、水泥、汽车等九大行业存在产能过剩、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考验着政府各部门的智慧。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九大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意见》明确,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据统计,这九大行业共涉及900家左右上市公司,占到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一半,总市值超过4万亿元。
9大行业产能过剩,兼并重组启动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总工程师、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宏任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这九大领域和行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据统计,这九大行业共涉及900家左右上市公司,占到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一半,总市值超过4万亿元。
朱宏任表示,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其他有关工作探索经验。
这些行业之所以成为兼并重组的主要对象,大部分原因是现在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事实上早在2009年国家发改委就曾经要求要抑制钢铁、水泥、多晶硅等几大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状况,同时还指出造船等行业也有产能过剩的苗头,不难看出这些行业得上产能过甚病已经不是一时的情况。
2009-2012年这些行业产能非理性扩张冲动并没有因为政策限定而收缩,过剩的产能已经严重超出市场需求,也压低了行业利润。以钢铁行业为例,中钢协发布数据显示,2012年1-9月中国钢铁行业亏损企业亏损额达到267.26亿元,同比增长41.5倍,亏损面达到45%,而光伏产业方面大量光伏企业盲目上马也造成行业内部产品的水平良莠不齐,此外水泥、稀土、造船等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也让行业内出现诸如无序竞争、开工率不足等问题。
此外,朱宏任指出,《意见》中提出九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并不意味着各地区、各级部门仅限于在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开展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也并不是说《意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仅适用于这九大行业和领域。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选择本地区优先支持的企业兼并重组重点行业,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
对于工信部这次推进九大行业兼并重组方案不少业内人士一致看好,比如中银国际分析认为,在行业深陷产能过剩泥潭的当前,加快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淘汰落后产能,也可以优化产业结构。
以钢铁行业为例,随着钢铁之间的兼并重组的逐步提升龙头钢企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夯实,优秀的龙头企业有优势地位的公司和特钢公司将会受益于行业结构的调整和政策扶持,企业竞争能力创新能力都会有所提升,产业发展也会走向一个有利方向。
《意见》明确了九大行业兼并重组的目标和任务,分别为:
(一)汽车行业。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推动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鼓励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品系列,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推动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服务领域延伸。完善汽车行业服务体系,以品牌营销为主体,大力发展研发、采购、现代物流、汽车金融、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支持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鼓励汽车企业“走出去”,把握时机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并完善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钢铁行业。到2015年,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60%左右,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6-7家具有较强区域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重点支持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大幅减少企业数量,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
鼓励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钢铁企业参与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焦化企业的整合,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
(三)水泥行业。到2015年,前10家水泥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35%,形成3-4家熟料产能1亿吨以上,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建材企业集团。
重点支持优势骨干水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坚持集约化发展的原则,鼓励企业通过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实施强强联合、兼并改造困难企业和中小企业,实现产能合理布局。
鼓励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水泥企业在做强做大主业的基础上兼并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优化物流配送,整合发展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及建筑预制构件产业。鼓励具有科技研发优势的建材企业集团,以并购、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融合咨询、测试、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工程承包等业务,促进运营服务及生产一体化发展。
支持重组企业整合内部资源,走以内涵为主的发展之路。鼓励将企业兼并重组与改组、改制、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电子商务。
(四)船舶行业。到2015年,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10强企业超过5家。形成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工程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修船企业。
积极推进以大型骨干造船企业为龙头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高端产品制造能力。鼓励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进行产业链整合。推进骨干企业开展境外并购。鼓励中小型造船企业面向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在优势领域形成特色和品牌。引导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和甲板机械等配套企业以资本、产品为纽带,加大专业化重组力度。
(五)电解铝行业。到2015年,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电解铝企业集团,前10家企业的冶炼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到90%。支持具有经济、技术和管理优势的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支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积极推进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鼓励“煤(水)-电-铝”及“矿山-冶炼-加工-应用”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六)稀土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有关要求,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行业格局。
(七)电子信息行业。到2015年,形成5-8家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努力培育销售收入过5000亿元的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推进资源整合及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和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国际竞争力强的跨国大公司。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并购,大力推动产业链整合,提高产业链管理及运作水平,强化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进制造业向服务延伸,推动产品制造与软件和信息服务融合、制造业与运营业融合,大量催生新产品、新业态,鼓励引导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并加快产业链垂直整合进程,促进资源优化重组。
(八)医药行业。到2015年,前100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0%以上,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前20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达到80%,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鼓励研发和生产、原料药和制剂、中药材和中成药企业之间的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同类产品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企业兼并其他企业,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
(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