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素以善于模仿和学习著称于世。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日本人能够不断吸收外来先进文化中适合自身民族性的各种因素,培养和形成自己国家独具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
日本核心价值体系是日本人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锻炼、凝结而成的独具特色的民族精神,主要包括集团结构、群体意识、竞争风格和拼搏进取精神。这些民族精神主宰着日本文化的演变和传承。在日本人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是核心要素。
“忠诚”是日本最高伦理道德,是日本精神的价值核心。而“集团意识”是在日本人相互协作、共同劳动中形成的,是日本现代企业精神的核心,也是“忠诚意识”在个人与集体关系方面的体现和升华。在这种集团意识的背后,是日本人根深蒂固的依存心理:个人依存于集体,与其他人协调起来,个人才能感到安全、找到归宿并在其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事实上,樱花可以典型地象征日本人的民族特征、民族精神和核心价值体系:樱花非常素雅,但是,单个的樱花并不是很美,它的美在于整体,依靠集体的力量。因此,像日本这种注重集团意识、追求整体价值的民族,就必然会非常喜欢樱花。同时,与樱花密切相关的集体活动——花见,也能够集中体现日本人的核心价值观。在每年春季樱花盛开时节,日本就到处充满着节日的气氛,家家户户扶老携幼外出,到公园或郊区观赏樱花;许多团体、公司也纷纷组织自己的成员或员工开展赏樱活动。赏樱时,人们可以放下平时在严格等级制度中的拘谨,开怀畅饮,不分上下地一起唱歌、跳舞。这种集体赏樱活动,也是日本社会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的表现。
日本核心价值体系的表现和作用
在日本,以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为核心要素的价值体系之间紧密相连,存在于个体、社会和国家等三个层面,并在日本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个体层面,日本人虽然也受儒家文化影响,但是和日本的社会政治结构相结合后,“忠”“勇”“信”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其中,摆在第一位的是“忠”——忠诚。“忠”在个体层面体现在下级对上级的无条件服从,而上级则不必对下级仁爱。忠诚意识孕育了日本国民无私的奉献精神、强烈的使命感和爱业、敬业精神,创造了日本人独特的民族精神气质,并有着举世无双的物质化能量,对于成就二战后日本的经济奇迹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社会层面,忠诚意识便上升或转化为集团意识,就是以无比强烈的归属感为基础,个人对所属集团竭尽忠诚,无私奉献,并作为该集团成员与他人保持行动上的一致。集团意识是日本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文化熏陶而形成的一种个体心理素质和普遍的社会现象,它是日本民族至今仍保持民族凝聚力的源泉。日本人强烈的集团意识能够将个体力量凝聚起来,用以促进民族振兴和经济繁荣。二战后,日本企业广泛实行的“终身雇佣制度”和“年功序列制”也为集团意识提供了从业制度上的保障,两者相互促进。
在国家层面,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就体现得更为明显了。由于日本人在文化、语言和人种上的统一性都相比其他国家来得更高,再加上民族自身生存的地理环境独特,导致日本人的民族认同和国家意识极强,并带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历史上极少记载有日本人背叛民族与外国势力勾结起来对付自己国家的实例。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在国家层面发挥作用,能够使全体日本国民统一思想和意志,形成上下一心、同心协力的局面,同心同德地建设和发展日本。
日本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途径和经验
在日本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以下三种做法和途径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立足传统文化、吸收现代文明。任何国家构建核心价值体系都离不开本国的传统文化,同时又要吸收现代文明中的有利成分,实现两者结合。外来的优秀文化只有深深植根本国传统文化的传统中才能被广泛接受并保有持续的生命力。日本在构建社会核心价值观时就注重传统道德文化传承,挖掘传统价值理念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内涵,以开放的姿态吸收现代文明成果。例如,忠诚意识和集团意识的涵义经历了由传统的“武士道”中忠于天皇演变为现代的忠于上级、忠于集团的现代企业精神。二战后,日本在尊重和继承儒家传统文化中“忠”“孝”“礼”等思想的基础上,吸收现代文明的民主、宪政、自由等价值观,同时融合本民族特有的国家崇拜、等级崇拜、神道教文化,形成了重义、重秩序、知礼、爱国以及追求自由、民主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当然,这种融合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后的核心价值观带有很明显的日本文化的特点。以民主为例,不同于美国突出个人为本的绝对个人主义式的民主,日本人眼中的民主在强调个人独立、自尊以及肯定个人自我存在价值的同时,还强调发挥团体共同思想情感的制约作用。说到底,还是带有明显的集团意识的印记。
第二,政府与执政党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核心价值体系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关系到国家利益与社会稳定,因此,日本政府和执政党非常重视发挥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作用,以实现社会稳定发展、国家团结。在国家主导方面,古代日本为学习中国文化派出了十几次遣唐使;近代明治政府不仅号召全国学习吸收西方文化,而且还由政府直接派出欧美考察使节团,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学习吸收西方文化的法规法令和措施。到了现代,长期执政的日本自民党奉行民主的基本方针,立足于和平、自由与正义,以期实现国家的自主与独立。现执政的民主党也以民主与自由为执政理念,在1998年成立大会上,就提出开创政治“民主中庸”的新道路。同时,日本政府还颁布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实行注重培养学生团结、友爱、谦虚、礼貌、见义勇为等品德的教育方针,制定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政策方针。
随着社会力量的壮大,社会团体、企业等凭借其自身形式灵活多样、与社会联系紧密等优势,成为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参与者。日本的企业吸收儒家文化中的“仁”“义”“诚”“信”“和”等思想,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强调承担社会责任。这种特有的企业文化不仅对企业管理层提出很高的道德要求,而且企业普通员工也深受影响,有助于诚信、仁义等核心价值观的推行。
第三,综合运用教育、媒体、法律制度等多种手段构建本国核心价值体系。日本非常重视以教育来塑造国民的核心价值观。不管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都将传统道德、遵规重道、爱国爱家以及培养国民的社会正义感作为其中的重点。日本还重视通过媒体宣传对民众进行包括道德文化在内的教育。一个比较典型的途径就是通过动漫,在受众最能适应的轻松并且毫无说教意味的故事叙述中,潜移默化地传播和强化着日本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此外,日本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在本国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中的作用。例如:1947年颁布实施的《日本国宪法》,使得尊重基本人权、国民主权与和平主义等三大宪法原则成为国家运行的基调;日本还颁行《基本教育法》《社会教育》等,以法律制度为传统文化道德与民主、自由思想教育提供了法律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