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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与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及管理关系

发稿时间:2025-06-19 16:28:36

  近期,我单位及上级单位多次接到关于反映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以下简称“我单位”)为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基公司”)股东的情况。鉴于我单位与健基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为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现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一、股权权属情况。1994年,我单位与北京电视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改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改公司”)。2011年,我单位已将所持有的“中改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转让。此后,中改公司更名“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对健基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具体更名事宜均不知晓,更与其无任何股权及管理关系。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24)京辽律函字第20240903号)和健基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备案的章程(附件),也证明了我单位不是健基公司的股东。

  二、当前登记情况。根据股份制公司有关登记管理规定,需登记发起人名称和认缴出资数额。因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健基公司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中仍有我单位名称和出资数额。根据登记机关反馈,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不强制登记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仅登记公示该类型企业的发起人情况,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也并不强制备案,大部分信息系企业在网络上自主申报填写。因此,当前公示情况仅代表我单位曾为健基公司的前身“中改公司”的发起人,不能作为当前实际股权情况的依据。

  综上所述,我单位与健基公司无隶属或管理关系,不存在投资、合作或业务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我单位不对健基公司的债务、经营行为或清算责任等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相关公示系统登记信息不全,导致第三方误解并主张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主张免责。对于侵犯我单位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我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有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单位在此提醒有关个人及组织,注意甄别企业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

  特此声明!

  附件:健基公司备案章程(部分页)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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