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发布,为京津冀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推动京津冀加快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助力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
本网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将持续规范市场环境,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河北省积极响应,坚决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登记、迁移、歇业、注销等制度,创新实施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23年,河北省新登记经营主体达144.96万户,平均每天净增企业700多户。
在法治建设方面,《行动方案》强调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河北省出台并修订《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整治执法问题,保障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政务服务优化也是《行动方案》的重点,提出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河北省深入实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实现“只进一门”“一网通办”,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同样是《行动方案》的关注点,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河北省连续多年实施民生工程,提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办”。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对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支持其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营造创新创业生态。雄安新区制定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工作方案,加速落地改革任务,打造高水平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