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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支持浦东新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试点

发稿时间:2024-01-26 14:16:49
来源:中国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1月26日上午,国新办就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举行发布会。

  中国日报记者: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想问一下,在推动浦东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特别是有哪些新的政策举措?谢谢。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凌激:

  谢谢您的提问。支持上海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浦东要“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当前,经济全球化遇到一些回头浪,但开放合作依然是历史潮流。商务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浦东新区深化开放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为各国开放合作提供新机遇。

  一是推进制度型开放。2023年6月,商务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推出33项高水平开放举措,在上海等地区率先开展试点。12月,报请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推出80项政策举措,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试验区。

  二是支持双向投资合作。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准入不准营”等负面清单之外的隐性壁垒,保障外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持续优化对外投资的管理服务,在包括上海市在内的全国12个省市区推广使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支持上海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进科技、教育、金融、健康医疗等8个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推动政务服务、人才保障、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上海市及浦东软件园等重点开放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示范发展。

  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创新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支持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加强贸易促进与国际合作,高质量实施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提升口岸通关、货物流转、跨境结算、商务人员往来等便利度,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推动出台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数字贸易促进政策,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催生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数字贸易领域国际合作。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提出19项先行先试举措,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并明确在浦东相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中心功能区,建立跨境电商全球集散分拨中心等功能平台,研究探索货物进出仓海关监管新模式,推动发展保税展示等新业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浦东新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建设开放平台、深化贸易投资合作,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试点,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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