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下称《2012年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其中提到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内容。就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业界权威专家。专家指出,医疗体制改革无非是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扩大医疗保障,二是公立医院改革,三是药物制度改革,而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公立医院改革箭在弦
4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医疗方面,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多元办医,要按照“四分开”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重点,做好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推行便民惠民改革举措三篇大文章,探索走出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子。
18日印发的《2012年深化医改工作安排》提到,“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对此,18日晚,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80%的公立医院应该民营化,只留两头,老少边穷地区的留下,高端的教学科研医院留下,中间的全部民营化,这样管办就分开了。”
朱恒鹏进而指出,“要大力发展民营医院。财政有钱,投入医保,给老百姓提高报销比例,当然很重要的是医保付费机制要改革。医保付费机制一定要搞,要想成功,必须有一个民营占主体、竞争充分的市场格局,要让医保部门有讨价还价的环境,如果一个县只有一家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没有,就没法谈判,所以医保付费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也有赖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以及民营医院的发展。”
人事制度改革需深化
18日印发的《2012年深化医改工作安排》提到“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余晖向本报记者表示,“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最终希望能够形成一个医疗能力资源市场化的全新格局,使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院长成为职业经理人。”
18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顾昕告诉本报记者,“公立医院要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编制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如果需要特殊人才,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的办法,进行高薪聘用。”
余晖同时表示,“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让公共财政通过购买服务促使公立医院行使其社会职能,从而保持它的社会公益性。”
价格管制改革攸关
余晖认为,“政府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管制要去行政化,无疑,这方面的改革是争议最大的,改革的目标是要在维持医疗服务和药品零差率价格最高限价管制的前提下,解除其他各种类型的价格管制,尤其是药品加成管制,让医保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新型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余晖建议,“切实落实管办分开的原则,在卫生行政部门之外建立专门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行使政府办医职能,同时理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全行业监管者的职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