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谢应君: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先生,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女士。
下面,我们先请胡文辉先生作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文辉: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徐想 摄)
今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运行平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主要数据
专利方面:上半年共授权发明专利43.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10.4万件,外观设计专利34.4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3.5万件。专利复审结案3.3万件,无效宣告结案4433件。中国申请人通过海牙体系共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957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56.8万件,同比增长16.9%。
商标方面:上半年共注册商标201.8万件。完成商标异议案件审查8.7万件,完成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审理18.2万件。收到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24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423.5万件,同比增长9.1%。
地理标志方面:上半年共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97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3509家。
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173件,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超2.5万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上半年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共发证4861件。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6万件。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半年,全国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2.1万件,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受理纠纷调解5.0万件。启动首批10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今年1—5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1577.8亿元,同比增长5.8%。
二、主要特点
一是国内专利商标拥有量稳步提升。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68.3万件,同比增长20.4%,其中,维持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5.9万件,占比15.2%,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国内注册商标有效量为4217.7万件,同比增长9.4%,呈稳步增长态势。
二是拥有专利的创新型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38.5万家,较去年同期增加6.0万家,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60.5万件,占国内总量的七成以上,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180.4万件,同比增长23.3%,高于国内平均增速2.9个百分点。
三是数字技术领域专利储备进一步加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增速排前三位的技术领域为,计算机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分别同比增长56.6%、38.2%和26.0%,增速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4%,为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我国申请人向外知识产权申请更加活跃。今年上半年,我局受理国内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3.3万件,同比增长7.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024件,同比增长12.0%。自2022年5月加入海牙协定以来,我国申请人月均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过150件,位居全球前列。
五是我国知识产权进出口规模保持稳健增长。今年1—5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为1208亿元,出口额为369.8亿元,进出口额均实现增长,知识产权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
以上就是相关情况,下面我们愿就有关内容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谢应君:
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目前,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已经启动,各地都制定了建设方案。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各地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面有哪些特点和举措?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当前,第一批示范区建设所在地方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从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看,主要体现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各地在推动区域内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等方面靠前探索、疏堵破难。例如,天津滨海新区、合肥、南京、杭州等地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推动实现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均提出修订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是在全链条保护方面真抓实干。各地针对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切实需求,强化执法办案,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例如,合肥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完善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南京提出完善区域内联动执法协作;苏州提出建立“线上跨境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杭州提出加大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开拓创新。各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例如,天津滨海新区提出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赋能工程;宁波等多地提出深化长三角城市知识产权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等协同工作;广州、深圳提出部署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等,切实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方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特色亮点做法,打造一批保护示范标杆,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态势如何?请您从数据方面做一个分析。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数字经济方面的问题,请我们战略规划司的葛树司长来回答。
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葛树:
谢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创新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60.0万件,其中国内127.3万件,国内与国外在华专利数量总体呈现“八二分”的格局。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16—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18.1%,是同期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其中,2022年授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3.5万件,同比增长17.5%。
二是国内企业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势头强劲。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占比为70.9%。利用国内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本土创新力量崛起,国内头部企业不断涌现,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是东部地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优势明显。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总量的71.3%,呈现“三强鼎立”的态势,对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更多外企来华开展数字经济专利布局。截至2022年底,95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所占比重达62.7%。国外企业在半导体、通信系统设备和光电子器件等重点产业强化专利布局,我国企业在相关领域需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及关键数字技术专利的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服务支撑。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2021年施行的新专利法引入了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请问该项工作实施两年来,都有哪些具体的案例?该项工作对加大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药品专利链接的问题,请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司张志成司长回答。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谢谢。原研药的研发投入高、创新难度大、上市周期比较长,其价格相对较高。药品专利的高收益性导致原研药和仿制药企业之间的利益差异,需要相关制度来平衡。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新专利法施行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药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探索,扎实推进药品专利保护各项工作,依法严格保护药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徐想 摄)
2021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实现仿制药上市审批与创新药专利有效性审核的相互链接。两年来,我局共收到相关行政裁决案件请求140件,结案112件,案件涉及30余种药品,50多种规格。共有25家原研药企作为请求人对42家仿制药企业提出请求,其中抗肿瘤药物马来酸奈拉替尼片涉及的案件数量最多。已审结的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约为166天,最短结案周期为35天。该项制度的落地实施,既加强了药品审评审批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了创新药企和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改善了医药创新环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仿制药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活动,鼓励其发起专利挑战,促进仿制药尽早上市,提高药品可及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和部门协作,激励医药产业创新,对医药创新成果给予更多重视、扶持和保护。同时,我局将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国情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依法保护权利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新药好药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为中小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在刚刚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质押融资金额增长非常迅速。请问,知识产权局在服务中小企业推动质押融资工作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质押融资的问题,请我们运用促进司雷筱云司长来回答。
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 雷筱云:
谢谢。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幅。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强化业务指导、提升评估能力、优化服务举措等多方面着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质押项目1.6万笔,同比增长56.9%。其中,质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专利商标质押项目占比72.5%,惠及中小微企业1.1万家,同比增长54.4%,普惠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指导地方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深化政银合作、丰富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遴选发布首批20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将好的做法和优秀经验推广宣传。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完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将知识产权金融促进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提升评估能力。联合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专利评估指引》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科学指导质押融资等场景中的专利评估。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从优化监管、数据支持等方面指导建设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专项试点,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和工具,提升专利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评估成本、缩短评估周期,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优化服务举措。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江苏、浙江、广东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充分发挥承诺制作用,免交纸件材料,在线审查周期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和银行满意度显著提升。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运行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服务金融机构便利化获取专利商标质押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的普惠度和惠及面,支持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针对商标领域中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请介绍一下工作的主要进展。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
我们连续三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会同各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把关、保护运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实现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的协同联动。我们持续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关口前移严打囤积行为,末端限制违法转让牟利,构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体系,将绝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在源头,使其无法得到注册授权,最大程度避免了波及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市场等社会公共领域,有力保障了创新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提振了市场信心。
今年1—6月,我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占比22.5%。同时,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81.9%。
今年6月以来,我们针对申请具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恶意申请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网络热词、名人姓名商标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社会热点和舆情关注,及时更新商标注册敏感词库,对316件重大不良影响商标予以处置;对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成都大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开展预警布局。二是精准打击商标抢注行为,抢注并不意味着当然取得注册,我们对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抢注的商标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稳定合法经营者的合理预期。三是有力打击商标恶意囤积,各业务环节共打击恶意囤积商标2220件,不予核准恶意囤积商标转让173件。四是限制滥用商标法律程序,共打击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439件,对212件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处置;针对恶意撤三、恶意异议、恶意复审、恶意无效等开展规制措施研究。五是加大商标代理监管力度,向市场监管总局转送商标代理违法违规商标申请36件,加快建立完善商标代理信用档案、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六是强化部门和地方协同,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向地方转办案件线索29条,涉及商标3836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释放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推动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能力。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当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迅速,近期中国发明团队荣获2023年欧洲发明家奖“非欧洲专利局成员国奖”,相关专利也属于绿色低碳技术领域。请问,我国绿色低碳技术领域专利创新情况如何?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绿色低碳产业的专利情况,请我们战略规划司葛树司长来回答。
葛树:
谢谢。我们也关注到我国企业的获奖信息,在此对获奖企业和发明团队表示祝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成果正在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正如这位媒体朋友提到的,当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迅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和关键。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按照《“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着力加强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编制发布《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及相关专利统计分析报告。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重要贡献者,2016—2022年,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55.8万件,其中,中国专利权人获得授权17.8万件,占比达到31.9%,年均增速达到12.5%,明显高于全球2.5%的整体水平。
从创新主体看,我国共有13家企业或单位进入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50名,仅次于日本的15家。这13家中,包括8家企业和5家科研院所,其中既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央企,也有以宁德时代、比亚迪为代表的民营企业。
从近年来创新活跃的储能技术来看,我国在电化学储能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量由2016年的0.43万件增长到2022年的1.3万件,年均增速达到19.9%,占全球总量的比重由35.5%增长到44.9%。本次获奖的专利正是在储能技术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完善绿色专利分类体系,不断加强绿色专利统计分析,积极促进绿色技术专利转化运用,更好服务绿色发展。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十四五”规划中,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怎样的?可不可以介绍这方面的相关情况?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的问题。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专项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指标实现情况是中期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指标共有8个,涵盖创造、运用、保护三个方面。从最新统计数据情况来看,多数指标进展顺利,符合预期。
在创造方面,截至2022年底,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4件,较“十三五”末提高3.1件,高价值专利储备不断加强,符合“时间过半、进度过半”的预期目标。2022年,我国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为5.0万件,“十四五”以来实现年均11.0%的较快增长。因受新冠疫情和海外主要专利审查机构授权量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指标实现程度略低于预期。
在运用方面,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为4868.8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为3872.5亿元,均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数据显示,2021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44%,较上年提高0.47个百分点,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41%,较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基本符合预期目标。
在保护方面,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1.25分,较上年提高0.64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9.8%,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部署,突出指标的质量导向,做好主要规划指标的动态监测,加强地方分类指导,推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更好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谢谢。
央广网记者:
刚才介绍了我国申请人向境外知识产权申请更加活跃。我也注意到,近日有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数量总体呈现上升态势。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切实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谢谢。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企业在海外的保护和维权,请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司张志成司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张志成:
谢谢。正如记者所关注的,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也逐渐增多。据《2022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统计,过去一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涉诉企业数量、“337调查”涉及中国企业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为提升我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在护航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优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网络。保障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各地方分中心有效运行,截至目前,已在全国布局建设地方分中心43家,覆盖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中心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有效帮助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2021—2022年,我国企业涉“337调查”终裁性判决213家次,其中获得占优判决(包括终止调查、原告撤回、裁定不侵权等)的比例达到六成以上,是2020年的两倍多。
二是不断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监测在美专利纠纷、“337调查”、跨境电商纠纷、涉外商标抢注等重点领域纠纷信息,加强预警。今年,针对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高发等问题,开展信息通信、生物医药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有效提升相关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
三是继续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力度。优化“智南针网”等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地方平台信息成果互联共享,为企业提供丰富高效及时的信息服务。加大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国别指南、重点国家海外商标维权指南的宣传解读,聚焦企业走出去需求,持续加强各类信息供给。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助力企业走出去、助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启动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我的问题是,一年来都有哪些创新举措,试点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相关制度将何时在全国进行推广和实施?谢谢。
胡文辉: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开放许可试点工作,请运用促进司雷筱云司长回答。
雷筱云:
谢谢你的提问。去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和校企联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和“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出台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将鼓励高校院所专利向中小企业开放许可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二是完善市场化估价机制。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连续两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布专利许可备案合同使用费统计数据,为专利权人科学估算开放许可使用费、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提供工具方法和数据参考。三是加强智能化对接和精准匹配。指导试点地方构建供需数据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将开放许可专利精准比对并匹配推送至中小企业,组织路演对接活动,加强许可后产业化指导,提升对接效率和实施效益。
试点开展以来,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22个省份的1500多个专利权人参与试点,筛选出3.5万件有市场化前景、易于推广实施的专利试点开放许可,匹配推送至7.6万家中小企业,达成许可近8000项,取得良好成效,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近600家高校院所、900多家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参与试点,其中包括110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多家中央企业。二是制度优势初步显现。试点中,1100多件专利实现一件专利对多家企业的许可,占达成许可专利总数的4成,“一对多”特征明显,有效提升了许可效率。三是试点成效受到广泛认可。有关调查显示,48.3%的专利权人知晓专利开放许可制度,49.6%的专利权人愿意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其中高校专利权人这一比例达到近9成。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专利法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全面落地实施。谢谢。
谢应君:
最后一个问题。
图为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栾海军 摄)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针对数据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研究,推动地方试点。目前,相关工作有何进展?未来又有哪些工作计划?
胡文辉: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数据是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去年12月,中央印发的“数据二十条”提出要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我们通过开展理论研究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初步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和运用模式等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通过在8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目前相关地方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多地已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内容纳入本地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基础制度构建等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相继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比如北京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对数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在登记实践方面,目前,已经有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深圳等6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在权益保护方面,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知识产权局也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以上就是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情况。谢谢!
谢应君: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