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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的要件是社会公平与财政连续投入

发稿时间:2012-02-27 00:00:0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通知》为未来的户籍制度改革设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由简入难的路线图,将实行分类户口迁移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其他建制镇,有职业住所可落户;并在设区的市,工作满三年可落户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入户;最后一步将是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路线图明确了保护收入金字塔最底端人群的利益,并从这个塔底入手,试图不断通过改革来令底端人群逐步进入中间阶层,从而实现良性的纺锤型社会。须知,在中国这样一个身份制特征依然明显的社会里,个人和普通家庭的实际购买力、财富很大程度上与其特定的身份挂钩,城镇户口中附着了很多农民、进城务工者所没有的权利,这充分表现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需求方面。坦率地说,如今姗姗来迟的户籍制度改革并不是扩大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而是给予他们原本就应该享受到的国民权利。推进以平等、公平为导向的户籍制度改革,将令农民、进城务工者的生活境遇会有实质性改变,他们在城市中不再作为一种“异端”身份而存在。

  此外,从县、中小城市入手的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为了缓解大城市近年来患上的“大城市病”,也可以避免全部放开后大城市人口可能发生的“井喷”。可以预见,如果在切实保护农民农地权益的基础上,中小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取得进展的话,那么对大城市的人口分流将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现象。

  力度如此之大的户籍制度改革,依然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辅助完成。比如,该《通知》也明确指出了,必须确保农民的农地权益。近年来,“物”的城市化在很多地方令农民既失去了农地,又在城市缺乏实质性保障而无法立足,一般在这样的地方,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中央政府已经频频发出了确保农民农地权益的要求。

  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实施中面临的挑战也需要足够大的勇气和智慧去克服。比如中小城市未来在就业、教育等方面如何才能真正的确保公平。举例而言,去年媒体报道的大学生、白领逃离北上广深现象令人关注,而后不久又出现了“返流”,据悉是因为小地方的社会关系网络复杂、这些普通就业者无法得到应有的公平,还是得逃回北上广深这种经济总量较大的地方求职生存。而平日里并不鲜见的不公平包括地方上的“萝卜招聘”,或是依靠裙带关系,这些职位大都是政府部门或垄断国企。我们认为,要想保证公平,除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自律以外,应该加大地方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要知道,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区域内,除了政府肯投钱到义务教育、就业培训、医疗、保障房等方面以外,还应该做到程序透明、法纪严明、监督有力,只有实现了这样的程序正义,才能真正做到公平。这样最终会令人们感到入户中小城市、留到中小城市是幸福的、有前途的。

  户籍制度改革的财政投入方面也是另一大挑战,政策给出了框架,实施则最终会落到地方政府身上。须知,经过了近年来“经营城市”的恶习洗礼,地方政府的利益主体特征越来越明显,现在,户制制度改革是要把它们重新拉回到原本应有的公共角色里来。短期内,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投入的财政连续性是值得担忧的,这也提示中央政府,如果想要在地方实现各种民生目标,最终必须改革GDP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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