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持续高温少雨,旱情对群众生活生产造成影响。
面对疫情和灾情影响,如何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怎样将符合标准的人口及时纳入低保?8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兜底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介绍,今年以来,在国际通胀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强重点商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国内物价运行总体平稳。
据统计,1至7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同比上涨1.8%,7月当月同比上涨2.7%,远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总体判断,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杨荫凯说,但同时也要看到,受输入性通胀压力和猪肉价格季节性上涨等因素影响,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今年后几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国内物价水平可能比前几个月略高一些。特别是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数量有所增多,基本生活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即使国内物价涨幅不大,困难群众的感受也可能比较明显。
杨荫凯表示,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指导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指导各地为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加快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各地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时效。
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加大
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根据各地物价涨幅来启动的,补贴标准也与当地物价涨幅挂钩,补贴资金金额需要结合各地物价涨幅进行具体测算。
“我们结合今后一段时间国内物价涨幅的预测,对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需要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增支金额进行了初步估算。”万劲松说,预计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其中因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而增加补贴发放约70亿元。
万劲松表示,在当前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情况下,国家仍决定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始终牵挂着、惦记着困难群众,始终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
低保制度总体运行平稳
“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近年来,民政部指导地方完善制度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优化简化流程,在扩围增效上做了大量工作,低保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
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城乡低保共救助4062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0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362万人。全国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34元,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54元,今年上半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26.2亿元。
刘喜堂表示,民政部将指导地方重点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切实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
“针对困难群众有可能继续增加的情况,我们将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这两个方面来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刘喜堂说,所谓动态监测,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更多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同时,要拓展平台的功能应用。
刘喜堂表示,所谓综合帮扶,就是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形成分层分类、综合救助的格局,从而通过社会救助体系来统筹救助资源,凝聚救助合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力、更可持续的兜底保障。(记者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