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国务院出手稳经济:留抵退税扩至1.64万亿,缓缴社保费再扩围

发稿时间:2022-05-24 12:48:24
来源:第一财经

  受疫情冲击等影响,不少企业十分困难,为此国务院再度加大纾困政策力度。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33项稳经济举措,其中税费支持政策备受企业关注。有专家预计近期相关税费支持政策细则将出台。

  此次会议决定,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增加退税1400多亿元,全年退减税2.64万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告诉第一财经,留抵退税有助于解决当前宏观经济压力环境下企业的现金流问题,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并激发市场主体的经营及投资活力。今年受疫情冲击的影响,我国企业面临更大的资金及经营压力,需要宏观经济层面出台更有力的政策以对冲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宏观经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此次存量、增量留抵退税进一步扩大适用行业范围,并将退税金额在1.5万亿元的基础上增加1400多亿元,并且将前期已执行的退税政策涉及的资金尽可能于上半年落实到位,这充分反映出积极财政政策提前发力,通过财政收入的减法,带来乘数效应市场主体的加法。”李旭红说。

  此次留抵退税政策加码,除了因为企业困难增多加大纾困力度外,另一方面也在于当前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效果好。

  其实早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留抵退税实施效果好,还会加大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近日公开表示,4月1日至5月16日,共有9796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企业账户,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已经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今年共有11029亿元退税款退到了纳税人账户。留抵退税助企纾困的政策效应已经开始显现。

  国家统计局快速调查显示,获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企业中,90%的企业认为改善了现金流,96.2%的企业表示对政策比较满意;获得存量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中,84.5%的企业认为改善了现金流、94.6%的企业比较满意。

  李旭红认为,今年已实行的留抵退税情况反映了该项政策受到了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留抵退税及时给予市场主体纾难解困,不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可持续性,维持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及韧劲,同时为具备成长能力的行业和企业,带来了资金的支持以及快速发展的空间,为中国经济带来增量,以促进我国短期逆周期与中期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协同。

  她表示,由于退税金额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统筹好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资金安排,能退的资金尽可能尽早退还市场主体,促进政策效应尽早显现。

  此次会议还决定,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预计今年缓缴3200亿元。

  随着企业困难加大,近期缓缴社保费政策覆盖范围明显扩大,时间也在不断延长。

  今年4月6日,国务院决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并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4月27日,缓缴社保费政策从上述五大特困行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此次会议在上述基础上,将缓缴社保费范围扩大到其他特困行业,并且将延缓时间延长至年底。专家普遍认为,此举将减轻当期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帮助企业纾困,而且缓缴形式并不会导致财政减收,兼顾了财政可持续性。

  为了促进消费,此次会议还决定,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

  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车企生产受影响,居民消费意愿下降,前4个月尤其是4月份汽车销量明显下滑。为了促进消费,通过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以及近期国务院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等措施,有利于提振汽车消费。

  除了退税减税缓税齐加码外,其他一些财政支持政策也在加码。

  比如,此次会议决定,将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扩大至所有困难参保企业。

  此前,人社部等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另外,为进一步发挥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的重要作用,缓解相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此次会议决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1万亿元以上。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1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全年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7542亿元,累计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达1.46万亿元,服务各类市场主体118万户,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2%,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与商业性担保机构2.5%的担保费率水平相比,全年为融资主体节约担保费超100亿元。

  此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陈益刊)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腾讯网 搜狐网 光明网 中国改革论坛 中国新闻网 澎湃新闻网 凤凰网 经济参考网 人民论坛网 中宏网 千龙网 网易 中国教育新闻网 北青网 中国记协网 求是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人大网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