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月谈对农村“养老断层”的调查引发热议。调查称“农村‘养儿防老’受冲击,市场养老难‘补台’”,以致农民“老无所养”。那么,农村人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呢?现有养老模式无法支撑农村养老。
农村“空巢化”问题严重,原有的赡养模式倒塌,新的却没有建立起来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时代,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农村老龄化的水平高于城镇,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的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问题,农村养老变得棘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压力较大,老而无休。一直以来,与城镇老年人晚年依靠养老金为生不同,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种地自养,其次来自于子女的经济支持。过去,即使老人和子女住在一块,老人也会劳作来增加家庭收入。更别说现在,子女们外出打工,出于对子女在外生活成本高的考虑,或是对孙辈教育的考虑,老人也会自己出份力补贴家用,因此,经济压力还要更大。
二是日常生活照料缺失,老而无安。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老年人不可避免会患上慢性疾病,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只能陷入“看病无人陪,看病无人管”的境地。假如晚年丧偶,独居生活,就更雪上加霜了。
三是精神慰藉、情感需求缺乏,老而无欢。对于老年人来说,安度晚年离不开精神满足。如果长期缺乏关怀,则容易产生悲观情绪。半月谈在《农村“心病”悄然来袭,三大主体人群须关注》中指出,“在农村,自杀等行为反映出的心理抑郁和情绪异常等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远远高于城市”。而据统计,过去20年,中国农村老年人的自杀率居高不下。
农村面临“养老断层”家庭养老、专业机构养老都不能满足农村养老需求
虽说养儿是为了防老,在农村这也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但对“留守”、“空巢”老人来说,指望子女全身心地回来赡养、照料是不可能了。而想求助于专业机构,也不是那么容易。
所谓机构养老,是指采用收费服务的模式,提供专业的护理、住宿、医疗、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机构。一方面,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养老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如此多的养老需求,且一些机构的设施简陋,服务水平有限;另一方面,农村公有的老年福利机构只面向“五保”老人(即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对于收费的养老机构,农村老人不一定能负担得起。
于是,“互助养老”开始被提倡
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加之政府很难用充足的经费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而农村互助养老就是民间的有益尝试,其中,“幸福院”经验在全国各地得到了推广。
以幸福院为代表的“互助养老”以低投入集中可用资源,满足基本养老需求
农村幸福院的最初尝试起源于河北省肥乡县前屯村,2008年前屯村为了解决村子里养老难题,将一所闲置的小学教舍改建成免费供独居老人集中居住的互助幸福院。互助幸福院中不设专门的服务人员,老人们日常的生活需要,比如做饭、生活照料、打扫卫生等都源自老人们制定的不成文的分组轮流制度或者自愿服务。没想到,这种老人们互助养老的方式竟然行得通。马昕在论文《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以河北肥乡互助幸福院为例》中,对肥乡互助幸福院的走访调查显示,居住在其中的老人们生活满意度比较高。
在互助幸福院这种模式中,不仅投入成本低,更重要的是,同村的老人们住在一起,相互照应,在减轻养老负担的同时,也不会与生活习惯有太大冲突,还满足了基本生活照料需求、精神需求、甚至是生产帮扶需求。
某地挂牌建成的幸福院随后这种模式在全国推广开来
民政部在对肥乡县幸福村建设考察过后,认为有必要将这种农村养老模式在全国进行推广,以缓解农村养老难题。2012年开始,全国各省相继开展建设农村幸福院的活动。
2013年,民政部决定未来三年将每年安排1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建设全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又为了保证资金来源,还规定各级民政部门每年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光在2013年,各地共建成农村幸福院就达到79521所。
互助养老确实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但是不能浮于表面
问题一:建设中以行政命令为主,忽视了老人的实际需求
由于互助幸福院的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和指导下,各省市以行政命令规定了各村镇需要完成的建设目标。这样虽然能够使幸福院得到迅速普及,但会出现建设只为了应付考核,而忽视老人实际需求的问题。
比如,赵志强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策略》中提到,河北省为了推动建设农村幸福院,实现到2015年全省覆盖,将其列入地方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而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考核过关,盲目追求建设速度,甚至出现公然造假的行为。
浮于表面的建设,导致在一些地方,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后却大门紧闭,无人入住,几乎成了摆设。
让农村老人也可以老有所依问题二:建成后缺乏积极管理,老人们参与度不高
在一些地方建成的互助幸福院,管理和使用中全看政府的“脸色”行事,一旦政府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这种互助幸福院就形如虚设,只变成了老人共同居住的地方,却无法自行发展为互助的集体。
虽说互助幸福院全靠老人的自我管理和服务,但实际也需要专门的服务和管理人员。比如,在入院初期,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老人们快速熟悉环境。在日常生活中,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培训,提高各种设施的利用率。没有这些,老人们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资源的荒置。山东大众日报的《“农村幸福院”如何破解运行难》一文,对聊城市的一些农村幸福院的使用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幸福院沦为了村里老人打麻将的娱乐场所,而且,幸福院里的设施,不论是厨房还是床位,都未曾使用过。
问题三:没有发挥老人互助的作用
“互助”很重要是的实现老人们的照料互助,然而马昕在论文《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以河北肥乡互助幸福院为例》指出,“现行的互助幸福院明确规定,一旦老人生病,不能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时,子女就需要把老人接回家去照料,等待老人自理能力恢复后,可以再回到互助院。这样的规定使得‘互助’应有的作用丧失,因为互助不仅仅是老人住在一起相互有个陪伴,解决精神需求的问题,生活上的相互服务照料才是当前老年人最需要的。”农村老人之所以住进幸福院,就是因为子女不在身边,难以被很好地照料,想要求助于互助养老。如果老人生病了,规定必须由子女接回家养病,子女这个时候能回得来吗?本来互助养老就是有什么需要照料的地方,老人们互帮互助,如果不能实现这个功能,建幸福院又有什么用,老人们自己还不能找个地儿聚在一起聊天、娱乐吗?
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完善互助养老的机制
前两点问题的出现,都在于上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考核只流于形式,只要数量够了,标准达到了就可以了。以致缺乏责任意识的乡村基层干部易敷衍了事。事实上,既然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难题,那对该项目最有评价资格的是农村老人。有必要把农村老人的评价纳入政绩考核的标准,从而改变“对上负责”却“对下不负责”状况。
对后一个问题,首先乡村基层干部应该相信老人们有互助的能力,而不是在出现问题后又把老人扔给子女,如果子女能很好地进行照料,老人也不会来求助互助养老。对每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何应对,可以建立一套应急机制,这样管理者也不用担心会出现疏忽。其次,可以设计方案来激励老人“互助”。比如可以用“时间银行”的方法。所谓“时间银行”由美国人卡恩提出,指将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的时间存进时间银行,当自己遭遇困难时就可以从中支取“被服务时间”。对于以老养老来说,“时间储蓄”的方式回报更可期,“年轻“老人成为“年老”老人后,可以用服务时间换取“更年轻”的老人提供服务。实际上,国内的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了“时间银行”的试点,而这个项目理应推广到农村。
国内一些地方正在进行时间银行养老试点结语养老断层导致的农村养老问题确实很棘手,现阶段,互助养老不失为一个好的缓解办法,但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乡村基层不能只重政绩达标,而忽视农村老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