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预算内投入,建立支持“双碳”财政支出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在中长期规划预算的实施框架下,与我国的五年规划对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度。财政预算内投入应当主要用于与“双碳”相关的基础性、公共性等方面的支出。应重点加大相关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专项,揭榜挂帅、集中攻关。重点加大相关基础设施的预算内投资力度,解决制约减排的全局性、瓶颈性问题,为全行业、全社会减排扫清障碍。
发行绿色转型长期建设债券。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化,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的速度、程度已成为能否赢得未来国家竞争的重要方面。我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支撑保障措施,持续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企业率先碳达峰。笔者以为,可考虑发行30年期以上的“绿色转型”长期建设国债,主要用于推进“双碳”工作。可适当调整地方政府一般债与专项债的结构,增加绿色债券和长期债券的比重。
以“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贴息”,加快破解制约“双碳”发展的主要技术障碍。对于当前制约“双碳”发展的主要技术障碍(如储能技术、碳捕捉技术等),要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财政要发挥好引导作用,从增资、降本两个方面为相关主体提供支持。可采用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对相关主体直接提供融资支持,采用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相关主体的融资成本,多管齐下引导金融、企业、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协同破局制约“双碳”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要适应“双碳”工作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高绿色采购的比重。动态修订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清单,对绿色产品实行优先采购。鼓励各级政府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对所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提出绿色要求,全面促进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经济社会转型托住底线。在推进“双碳”发展的过程中,原来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程度较高的地区、行业、企业、人群等,将受到一定影响。财政要加大这方面的转移支付,对相关主体进行帮扶,全力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减缓有关影响程度。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