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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动 基 层 治 理 共 同 体 建 设

发稿时间:2022-04-18 11:30:5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苗贵安

  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强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从目前来看,我国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社会治理理念上不断更新和完善。

  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要着力抓好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等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要对当前困扰基层治理实践中的“四对矛盾”进行着力破解。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和基层治理组织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目前基层治理体系中,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的制度仍须不断健全,党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管理体制以及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还不尽完善。农村少数村级党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还没有彻底的消除和根治;城市基层党建中还存在“街道社区党建”的局限,在城市新区域新领域新行业新群体还不能做到完全覆盖,工作中还存在空白点。这说明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政权社会治理责任重大和治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尤其是随着基层属地管理要求的加强,越来越多的管理服务事务下放到基层,属地管理变成责任属地,基层治理的责任和担子越来越重。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基层政权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尤其是基层乡镇和城市街道(社区)没有相应的权力、资源和能力来完成上级下达和转移的繁重治理任务,特别是涉及技术性较强的领域,基层没有专业的力量来应对,进而造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尴尬局面。

  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复杂和多元主体参与动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伴随着城镇化与社会转型的加快,基层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单单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需要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携起手来,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但长期以来,我国基层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发育还不充分,不能很好地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造成基层事务“社区(村)干部忙得团团转,老百姓袖手旁观看热闹”的局面,基层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的主动性不足,这已经成为基层治理共同体构建中亟待突破的难点问题。

  社会治理智能化趋势和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滞后之间的矛盾。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推动力。要善于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现代科技推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服务以及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党和政府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疫情精准防控、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同时也暴露出基层组织在这方面能力还存在严重不足和短板。基层社会治理在智能化建设方面严重滞后,存在数据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数据整合不够以及平台建设缺失等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顺应社会治理智能化趋势。

  推进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要路径

  为有效解决和破解基层治理建设中的矛盾和难题,更好地打造完善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提升治理技术等方面发力。

  在体制机制方面,要把完善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作为关键。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这一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完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社会参与体制。首先,要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其次,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再次,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在能力建设方面,要把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作为重点。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政策导向,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要向基层放权赋能,重点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方面能力建设。首先,加强行政执行能力建设。要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其次,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建设。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再次,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要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把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抓手。要划清政府管理权和群众自治权的边界,剥离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增加不能缺的自治内容。首先,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其次,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开展经常性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再次,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

  在治理技术方面,要把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作为着力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治理手段现代化。智慧治理能力建设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在统一规划、数据资源整合、拓展应用场景等方面发力。首先,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其次,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再次,拓展应用场景。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应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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