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四难”。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市公安和法院系统收缴各类物品逾2万件,数量大、种类多、形态各异,如何妥善管理涉案财物长期以来困扰着基层执法部门,突出体现为“四难”:一是扣押难。扣押涉案财物涉及拆卸、搬运、运输、存储等环节,特别是大宗物品需要专业处理,由于担心保管风险,基层往往存在“不敢扣、不愿扣”的执法顾虑和“选择性扣”的执法风险。二是保管难。以往涉案财物由办案单位分散保管,且办案单位缺乏专业保管能力,时间一久难免损毁灭失;各执法单位重复建设保管场所,司法行政成本逐年攀升。三是移交难。公、检、法、财之间“物随案走”的实物移送方式,既制约了办案效率,又加大了办案单位的保管风险,有时还存在选择性接收问题。四是处置难。一些涉案财物因多次移交,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已经严重毁损贬值,不具备拍卖变现价值。针对这些问题,厦门市公安局与检察、法院、财政、工信、商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坚持用改革思维和办法破解难点堵点,通过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将涉案财物登记、入库、管理、移送、处置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积极探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新途径新机制。
二、突出“3+”模式,规范运行方式。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水平上下足功夫。一是“企业+”市场化运作。创新政企合作思路,将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项目提升为“基地型”“旗舰型”招商项目,规划财政投入8000万元,首期已投入2400余万元,招标引进中信、顺丰等龙头企业在厦合作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作为全国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运营总部,负责项目实施、推广运营,实现政府物资管理现代化和企业核心业务加快拓展“双赢”。二是“数据+”智能化管理。研发应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做到涉案财物全流程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在信息整合上,打通公安、检察、法院、财政部门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涉案财物数据库,实现“实物集中保管、信息随案流转”。在工作流程上,对所有涉案财物编码管理,统一数据规格,建立涉案财物线上移交和远程示证等工作机制,推动线上管理与线下司法无缝衔接。在动态监测上,运用卫星GPS、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延伸监管触角,物品交接时全程录音录像、入库双向确认;运输时通过车载GPS定位仪和摄像头,实时显示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和音像信息;仓储时出入库影像留痕、无死角监控覆盖,实现对涉案财物全流程、全时空、无盲区监管。三是“标准+”专业化服务。发挥企业仓储、物流专业优势,实现涉案财物管理标准化、专业化。在高效转运上,研发应用移动端APP,做到一线执法人员一键下单,专业公司上门收件、安全转运,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在科学存储上,建设涉案财物存
储专业仓库,针对不同类别和风险级别的涉案财物进行分库管理,不同区域设置相应工作规范,提高存储精细化水平。在规范维护上,出台涉案财物保管维护规范,保证每一件涉案财物处理均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增加物品保值率;分类制定企业责任清单,做实企业运输、存储、维护“责任链”,强化全流程监管,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安全、规范运行。在集约处置上,将涉案财物信息共享至市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加强财政监管,在此基础上配合相关单位对涉案财物进行集中销毁、网上拍卖等工作。
三、促进共享共赢,提升平台效能。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于今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在保证涉案财物管理的法定职责和法定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不仅提升了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专业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而且各方面成效明显。一是在规范执法上,全市已有121家基层执法单位纳入管理中心服务范围,通过透明、全流程监管,提高了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风险,最大限度避免了当事群众合法权益受损,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在降低成本上,大幅度减少了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带来的行政成本。一季度,全市共清退减少15家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节约财政资金600余万元;高效转运涉案财物962次,累计为一线执法人员节约5772小时的工作时间。三是在后续发展上,管理中心由专业企业运行,承担执法、司法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承接政府物资处置业务,不仅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企业拟向全国推广该模式,多个城市已明确表达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