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全球大流行阶段以后,公共卫生安全已经由传统国际关系中“低政治”议题跃升为重点焦点议题。国际关系行为体以各种方式和行为参与到全球卫生治理过程中,全球卫生治理话语权的重要性空前凸出,卫生治理效果成为展示“软实力”的重要舞台。此次疫情暴发后,世界各地人民携手合作,积极寻求应对疫情的解决方案,丰富和完善了全球治理的实践,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全球卫生治理面临的困境。当前,全球卫生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
第一,全球公共卫生能力的欠缺。2003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发出提升全球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的倡议,得到了联合国成员国的普遍支持。21世纪前两个十年,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国家卫生体系建设、重视医疗人员培训、认真执行《国际卫生条例》。然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证明,世界各国现有的公共卫生能力仍然亟待加强。迄今为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速度并未得到遏制,人类对新冠病毒的认识仍在不断摸索中,特效药和疫苗的研发仍需时日。发展中国家公共卫生系统在疫情面前疲于应对,发达国家自诩强大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在疫情面前也显得羸弱不堪。事实再一次证明,面对全球性公共卫生挑战,没有任何国家能独善其身。各国只有开展有效务实合作,优势互补,共建平台才能为战胜疫情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全球卫生治理机制的缺陷。二战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因其在全球公共卫生领域无可比拟的技术水准和覆盖能力,一直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中心协调作用。但是世界卫生组织对其成员缺乏明确的领导权和约束机制,对成员国报送统计数据的方式、是否采取了适度的旅行或贸易限制措施、是否对遏制疫情跨境传播采取了有效的应对举措均不能实施约束性和强制性措施,这使得全球卫生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此外,现有的全球卫生治理机制具有鲜明的国家中心特征,非国家行为体难以融入这一机制的框架之中。事实上,跨国公司、慈善基金会、科研机构、智库、非政府组织等非政府行为体在全球健康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非政府行为体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缺乏制度设计和法律基础,难以反映全球卫生治理发展的最新维度。上述事实表明,当前全球卫生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尚未成熟,呈现松散化和碎片化的特征。为了更好地迎接全球公共卫生挑战,现有的治理机制必须更加一体化、网络化,使国家、政府间组织、非国家行为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联系、彼此协调,形成有力有序的全球卫生治理体系。
第三,国际卫生合作的困境。当前国家依然是全球卫生治理最重要的行为主体,政府间的国际卫生合作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有的国家由于防疫措施失当,酿成国内经济衰退、社会动荡,一些政客开始煽动孤立主义和民粹主义,将防疫工作高度政治化,把“甩锅”“抹黑”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当作政治武器。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刻退出国际卫生合作机制,为疫苗、特效药等全球卫生公共产品的研发设置壁垒。这些都表明全球卫生治理中的国家合作困境。全球卫生治理关注全人类共同健康,这是超越主权的人类共同问题。然而少数国家单方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给人类健康整体利益带来了重大损失。
面对来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不仅为保护本国人民的生命健康作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也为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推动全球卫生治理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始终强调,在疫情面前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唯有团结协作、携手应对才能战胜疫情。2020年3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为增进全人类公共卫生安全提出4点倡议,直击全球卫生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立足于完善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应对疫情能力。有效开展国际联防联控,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建立公共卫生应急联络机制,合力进行药物与疫苗攻关,早日取得惠及全人类的卫生公共产品。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表明我国认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权威地位,支持其发挥协调与引领作用,通过多边主义原则促进全球卫生治理事业。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说明我国已经着眼于应对“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全球卫生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彰显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全球抗疫关键时刻,我国坚定维护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维护多边主义的理念和原则,维护国际社会的团结和合作。恩格斯指出,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暴露了全球卫生治理中的短板。我国提出的新理念新倡议为提升全球卫生治理能力、增强国际合作抗疫水平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各国人民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全球抗疫的人间正道。在应对挑战中加强合作,全球卫生治理体系也会在回应时代需求的过程中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