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经济运行和就业工作的节奏,使就业遭遇空前的压力。关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国际劳工组织于3月18日发布了一份评估报告,认为按照影响最严重的模型估算,疫情将导致全球2500万人失业,这超过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2200万人失业。但疫情在全球蔓延之广之快,影响之大之深,远超人们的想象。根据国际劳工组织6月30日修正的估算结果,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今年第二季度全球工作时间减少14%,相当于减少4亿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个数字也许还会进一步扩大。
具体到我国,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虽然第一季度经济增长同比下降了6.8%,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记录,但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9%,同比仅上升0.7个百分点。不过,国家统计局和相关负责人公布的另外几个数据则揭示,疫情对就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一是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从324万人下降到229万人,同比下降了29.32%;二是3月份就业人员规模比1月份下降6%以上,按我国城镇就业人数总量为4.4亿计算,则意味着有2600多万人退出了劳动力市场;三是约18.3%的就业人员处于在职未上班状态,即有7000多万人虽仍与单位保留了劳动关系,不算失业,但没有到岗上班,正如前述国际劳工组织报告所说,这些人的工时是受影响的。此外,还有很多农民工不能按时返岗就业。也就是说,疫情至少影响了近一亿劳动力的就业。随着复工复产复业复市的有力有序推进,第二季度就业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但由于全球疫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控制,人流物流等还没有完全恢复,我国很多企业仍面临外贸需求萎缩和供应链中断的冲击,开工不足,达产率不高,因此,保就业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保就业举措应出尽出
就业既连着百姓的生活,又连着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经济运转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保就业就是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使有关就业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从而达到稳定就业大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达到900万人以上。为此,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说是应出尽出、能用尽用,力度密度都是空前的。
一是援企稳岗保就业。保就业,必须首先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在,工作岗位就在,正所谓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对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推出各种政策措施,打出系列政策组合拳,助企纾困,放水养鱼。比如,为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针对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本息允许延期还本或付息等。同时,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二是拓展岗位保就业。保就业,需要在稳住现有岗位的同时,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因此,着眼于未来,抓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实施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启动一些重大项目,既直接增加就业岗位,又带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使其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是抓住重点保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是两个最重要的就业群体,只要保住了这两个群体的就业,就业大局就能基本稳定。为此,根据各自的特点,出台了诸多针对性、特惠性强的举措。比如,对于高校毕业生,除通过扩大研究生、专升本、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为他们提供更多深造学习机会,从而延缓供给压力外,还要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扩大需求,今明两年新增就业岗位要拿出足够比例招收高校毕业生。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支持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不断线服务。对于农民工,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返岗就业,提供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促进供需匹配,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工本地就业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和收入困难群体,则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对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些地方还发放消费券、代金券,既保障收入困难人群的生活,又刺激消费和需求,使经济尽快进入正常的循环。
四是深化改革保就业。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用改革对冲疫情的影响,变被动为主动。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性变革,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平等有序竞争,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进一步提升保就业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保就业不是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比较长期的工作。保就业和稳就业的政策举措需要相互衔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并要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政策的协调性。从“六稳”到“六保”,虽然就业都是居于首位的,但就业大局能否保住和稳住,与“六稳”和“六保”的其他内容也密切相关。因此,保就业涉及多方面政策,它们之间有个协调问题。对于保市场主体,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很重要,但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面对疫情冲击所遇到的问题可能是不一样的,它们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需求组合也就可能不同。当然,为应对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调整,还涉及各国和各经济体的政策协调问题。
使宏观政策效应顺畅直达市场主体。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为此,已出台的财政政策有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已出台的货币政策有降准降息、公开市场操作、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应该说,这些政策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增加了流动性。但如何打通堵点、补上断点,使宏观政策效应顺畅直达在保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中小微企业?需要深入研究并加以有效解决。
发挥地方政府在保就业中的作用。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差异比较大,受疫情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各地在保就业中的压力不一样,自然其应对也就不同。因此,保就业需要有中央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政策,但各地方不是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有延展、有创新,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保就业举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促进就业的法定政策主体,要把保就业稳就业作为工作议程的优先选项,在各级政府和干部考评中,就业指标要赋予更大的权重。
兼顾政策的短期效果和长期效应。面对百年难遇的疫情冲击,需要下猛药,先止痛、后恢复。因此,保就业的政策有些属于止痛性的,有些属于固本性的,有些则是止痛与固本效果兼具。疫情终归会过去,我们需要着眼于长远,多出台止痛和固本效果兼具的政策,既要实施特惠性就业政策,更要实施普惠性就业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