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求“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发展”的要求。可见,做好对外投资相关工作,对我们更好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们推动对外投资亦需进一步研判形势、明确方向、找准重点,使对外投资更好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对外投资呈现新特点新趋势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经历了高速发展,正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投资规模看,我国对外投资存量规模已居全球第三位。截至2018年底,我国2.7万余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88个国家(地区)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3万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1.98万亿美元。从投资行业看,资源型行业的发展势头趋弱,制造业保持稳定增长并逐渐向价值链高端迈进,金融业的投资主体从早期以银行为主向银行、证券、保险多元化投资主体稳定发展,信息科技和媒体、医疗健康、文化、消费零售等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成为投资的热门行业。从投资分布看,我国企业对美洲、欧洲等传统重点地区的投资出现增速放缓或下滑,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增长迅速。
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值得关注。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团“走出去”成为新趋势。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所占比重下降,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更为活跃。为降低海外投资风险、增加协同效应等,越来越多的企业组团“走出去”,或者组成财团进行海外投资并购。二是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渠道更加灵活,境外融资在海外并购中的参与度不断上升。企业通过设计灵活、复杂的融资方式,整合运用全球金融市场资源。三是企业对外投资更加注重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新的产业生态、利用境外金融证券市场等,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资源、技术、品牌或管理经验。四是企业更加注重基于自身能力且合规运作,对外投资更趋审慎和理性。企业对外投资正在从单一控股、盲目扩张向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转变。
对外投资面临着新挑战和新机遇
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复杂变化,困难和挑战亦前所未有。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各国均高度重视在新兴技术领域中取得、保持或扩大优势地位,采取多种手段保护本国的优势技术,部分国家收紧外资安全审查相关政策,将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敏感数据等领域的外商投资纳入审查范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面临的难度和风险加大。
但也要看到,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潜力和机遇仍在。
一方面,积极吸引外资仍是世界各国不可或缺的政策选项,多层次、多领域的资金需求仍远远大于供给。特别是我国企业已经在美欧等地进行了大量投资,为多层次、多领域合作的自然延伸奠定了长远基础,深耕发达国家市场仍能够发掘大量投资机会,在绿地投资、共建研发中心、技术应用市场开拓等方面,以及气候变化、绿色环保、生命健康等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方面,仍有较大的合作和投资空间。
另一方面,与自身经济总量相比,我国对外投资规模还存在巨大的上升空间,量质齐升的中国资本在全球的需求前景十分广阔。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等,将持续优化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环境,能有力促进集群式对外投资和链条式发展,助力企业持续释放对外投资潜力。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等,未来,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推动对外投资潜力持续释放。
多方发力支持企业对外投资
总的来看,新形势下更好推动对外投资,需加强顶层设计,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全球价值链整合,优化对外投资结构;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且兼具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规制;加强多层次国际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提高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以及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推动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更好地协同发展、“走出去”与“引进来”相互促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和生产网络中的地位。
具体来看,进一步支持企业对外投资,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发力:
一是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引导企业对外投资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深入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宏观指导,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对外投资全过程管理,创新监管工具,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海外风险的防控机制,有效规范对外经济合作参与者的行为和市场秩序;优化对外投资综合服务,加强在发布境外投资信息、建立投资合作机制和推动海外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协调,全面推进“互联网+对外投资服务”,自上而下地形成多层面、多平台的支持体系,共同服务企业“走出去”。
二是强化国际合作平台建设,优化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进行整体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降低开发成本,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从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提升国际产能合作的安全性和水平;加强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及其他多边开发机构共建“一带一路”项目的力度,推动中外深度合作,进一步推动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三方互利共赢;加快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双边投资协议等为企业拓展国际合作打造坚实平台,优化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是优化国内营商环境,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良性互动。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增强国内发展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发挥我国完整的工业体系、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吸引世界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价值链网络落地中国,使更多的中国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进而增强“走出去”全球配置资源的内生动力和能力。与此同时,鼓励企业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在积极参与传统国际分工、稳住传统产业链供应链的同时,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依托,构建更加均衡和多元化的国际循环体系。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良性互动,促进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是构建“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为企业对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制定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信贷和保险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海外投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贷款担保和贷款风险分担,帮助企业在海外发展中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安全性;加快国内金融体制改革,提升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市场化融资渠道和避险产品;等等。
五是引导企业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布局,努力融入东道国本地经济。引导企业高度重视投资前的准备工作,在立项初期对东道国政治、法律、社会环境等进行系统考察和评估;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水平,逐渐向高端制造、服务业乃至全产业链和供应链延伸;积极主动提升本地化水平,建立包容和多元的管理模式;尊重当地价值观,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