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战略高度深化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工作的认识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国家战略意义重大,对海南金融业来讲,是机遇,更是挑战。把握好自由贸易港的金融特征,做好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工作,服务好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需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债券、开展质押融资、旅游资产证券化、航运物流金融产品、供应链金融,同时支持开展金融科技以及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跨境医疗保险等。海南金融部门要全面提高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快上述金融措施落地步伐,支持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拓宽跨境金融活动范围,推动生产要素进一步向实体经济集聚,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新引擎,促进海南实体经济特别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往来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并围绕这六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也是基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制度安排,就是要破除限制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推动自由贸易港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海南经济实现“五位一体”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紧紧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一方面促进经常项下服务的便利化,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高度便利,另一方面要为跨境投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提供资本项下服务,不断提高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支持自由贸易港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为市场主体的跨境交易及跨境融资提供便利和服务。
加强自由贸易港金融制度的集成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具有不可复制性、独特性和唯一性,有助于打造全面开放新格局。海南金融业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政策优势,加强金融领域的制度集成创新,大胆闯大胆试,推动形成接轨国际规则的高度开放的金融市场环境。在推动先行先试一批金融开放创新政策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结构、金融创新体制和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建设自由、开放、高效、安全的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环境。要注重在离岸金融、离岸人民币、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它们大多涉及立法修法、财政税收、清算结算、保密、反洗钱等多个领域,有赖于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加以突破。
辩证地处理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金融市场的关系。目前,海南经济底子薄、基础差,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排名靠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16位,外商直接投资在全国占比偏低,不到2%,海南经济发展目前主要依靠与内地的紧密经贸联系。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国家区域内的自由贸易港,仍然是国家区域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能割断与内地联系的资金流、技术流、产品流、产业流、人员流和数据流,除了要加强与境外的交流、沟通、合作外,更需要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强化与内地经济的联系。因此,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业需要充分利用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一方面要深化与内地金融市场的已有联系,将港内与内地有机结合起来,为自由贸易港提供充分的服务,另一方面要利用“一线放开”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用好国际市场金融资源,在自身参与全球经济金融过程中,做好国内和国际金融互动的桥梁和纽带。
牢牢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由贸易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坚定不移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对标当今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水平
统筹做好自由贸易港两阶段的金融工作安排。海南金融部门将按照自由贸易港总体规划,结合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赋予的金融政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创新金融产品,为港内企业走出港外和港外企业进入港区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一是分阶段分步骤做好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工作。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的安排,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分成两个阶段逐步推进,海南金融部门将根据两步骤、两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前谋划,合理统筹好两阶段的金融业改革开放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在不同阶段都能获得充分、便捷的金融服务。二是重点规划好区域和园区的金融服务工作。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的安排,在完全封关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建立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重点园区,它们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载体和平台,是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主要承接地和先行先试的“孵化器”。金融部门要针对这些区域和园区实际需求特点推出相应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确保金融服务不“掉队”、不“落伍”,为全岛封关运作下的高水平金融服务奠定扎实的基础。三是提前布局封关后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在2025年之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而封关后的自由贸易港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将可能呈现不同的特征,需要金融行业及时进行调整和布局。
加快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的供给功能。一是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加快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将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打造成对外开放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发挥其在促进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中的作用,依托其探索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全功能资金池、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改革。其次是加快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的建设,积极推动筹建结算中心,提升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服务供给能力。二是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在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尽快落实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中的支持保障政策,培养一批有实力的银行、证券、保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吸引一批岛外和境外金融机构入驻。三是持续拓宽自由贸易港发展的融资渠道。《方案》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的境内外融资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开展跨境资产管理、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跨境资产转让等,尽快使这些金融工具落地见效,推动构建直接和间接融资结构合理、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的全方位、多层次融资格局,有效解决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切实做好自由贸易港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一是加大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金融支持。海南金融业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大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着力为“三大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十一个重点园区”“五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持,推动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其他国际自由贸易港一个重要的不同就是拥有幅员广大的农村,农业在地方生产总值的占比还比较高,因此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科技技术,提高三农服务效率和精准度,使三农金融服务朝着个性化、多元化、精细化等方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精准脱贫,是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的应有之义。三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偏少严重制约了海南的产业发展,而大力支持和发展小微企业是改变这种局面的重要途径。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机构要深化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做好自由贸易港创新型、创业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大力满足有技术、有市场、有前景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进一步深化海南金融业的改革开放。目前,海南金融业还存在许多短板,比如金融组织单一、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金融人才缺乏,对标自由贸易港金融业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何推动建设适应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也是摆在全省金融部门面前的艰巨任务。我们要有紧迫感,增强做好自由贸易港金融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以及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大力引进境内境外、国内国外资本参与自由贸易港的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大产品创新、公司治理诸方面的合作力度,提升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水平。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首先是金融人才要接轨,要利用特殊政策,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资本运作、精通国际金融技术操作的高端金融人才,充实到金融组织体系,全面提升驾驭自由贸易港金融工作的本领。要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中提出的“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改造提升传统金融服务与产品,大力发展“非接触式金融”,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线即时”全自动金融服务响应;进一步拓展金融科技在跨境投融资、清算结算、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全方位应用,为实体经济提供低成本、多场景、高产出、高效能的多样化专业化金融服务,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
不断提升自由贸易港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促进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和金融业对外开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和新的金融风险,金融部门将防患于未然,认真研究自由贸易港的金融风险本质,努力掌握自由贸易港金融运行规律,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好自由贸易港经济金融安全。一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治理、金融监管、金融从业人员在内的系统性制度体系,确保跨境资金高效、规范、有序流动。二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和审慎管理。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评估机制,加强“双线”资金流动监测,完善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风险早期预警体系,逐步形成既有利于促进跨港资金自由流动,又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开放金融体系。三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推进进出岛资金流监测管理系统和金融大数据应用监测平台建设,实时动态监测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确保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内,做到可查询、可预警、可追踪。四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管协作机制。及时对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反馈给政府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共同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加强政策协调和监管合作,完善监管协作机制,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作者曹协和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原题为《全面落实自由贸易港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