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主要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等职能。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要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协调政府各项职能为目标,以财政、金融、就业、科技、产业、区域、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为重点,强化各项调控制度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各项政策手段应用。
促进高质量发展是今后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实现的根本目标。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国家创新体制建设,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
以人民为中心是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基本遵循。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宏观经济治理体制要适应这个转变的要求。《意见》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挥民生政策的兜底功能。同时,还提出要更加重视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更加重视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为人民提供全方位的美好生活体验。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是提高宏观治理体制效能的基本要求。《意见》提出,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将此要求作为整个文件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更多采用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进行治理;要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变;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更多支持企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以较多篇幅强调改善营商环境问题,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时,《意见》要求,要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政府部门信用信息。此外,《意见》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是统筹宏观治理体制各方面要求的有效方法。《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要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货币、就业优先政策为主要手段,其他各项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要健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国家经济安全制度建设,构建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资源能源储备体系。
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是增强宏观治理体系时效性精准度的重要手段。网络和数字技术日新月异,广泛渗透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引领生产消费和生活模式变革,也深刻影响着宏观调控的客体行为和主体能力。全面有效运用数字技术,是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的时代要求。《意见》提出,要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从发展趋势看,尤其要加强能够显示新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能够反映可持续增长和绿色增长的指标、能够反映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指标。对传统统计指标体系,要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多种数据交叉复现更精准更及时展示事态真实状况。《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强社会预期管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也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意见》还要求,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要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经济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有效履行调控职责的基本保障。全面履行职责、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要求政府行为依法规范、决策和执行过程科学民主。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不断加强自身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意见》要求,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要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要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要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总的来说,《意见》对新形势下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作出了系统全面的战略部署和切实有效的具体安排。下一步就是要攻坚克难,在多年推不动、改不了的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利益制约错综复杂的领域排除阻挠切实推进。现实操作中,政府是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要防止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出现有利益的权力不愿放弃、无利益的责任不愿担当的倾向,使改革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完善改革激励机制,确保改革措施有效实施。
(作者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