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万件、审结47万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
“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健康中国、创新型国家和现代化强国最有力的动力机制。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4月2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如是说。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知识产权审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顽症痼疾,取得新成效。据介绍,全国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1793件,审结475853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
江必新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32家高院、3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及部分中、基层法院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
知识产权法庭开局良好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集中审理专利类知识产权案件,成为世界范围内首个在最高法院层面设立的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表示,在案件审理方面,法庭把统一裁判标准作为重中之重,一年来共受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1945件,审结1433件,其中,二审案件1174件,审理周期平均为73天,比过去大大缩短。法庭大力实施“统一裁判标准系统工程”,产生了一批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价值的标杆案例。
在保障创新方面,罗东川介绍,法庭依法支持权利人诉请的案件占比61.2%。法庭审理的法国瓦莱奥公司“刮水器连接器”专利侵权纠纷案、深圳敦骏公司“路由器”专利侵权纠纷案等案件,切实给予权利人及时有效保护。
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法庭坚持“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探索建立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机制,建构“1+76”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探索巡回审判模式,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为解决技术问题,法庭筹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库”,建立了“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机制”。
“知识产权法庭综合合理利用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尽量降低权利人举证门槛,同时运用市场化原则提高损害赔偿力度,强化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法律适用的统一,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表示。
严格规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近期,社会上出现抢注与疫情有关商标的现象,引发公众关注。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表示:“恶意抢注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秩序”。
林广海介绍,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恶意抢注商标案件,让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又赔钱,维护商标法律秩序。人民法院坚持“商标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炒卖”的价值导向,对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牟利的,依法不予保护,从恶意申请到恶意转让,进行全链条治理,让恶意抢注无利可图。
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最高法发布了“乔丹”商标争议案及“奥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的坚定态度和积极效果。最高法还进一步畅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
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健康中国”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在当前疫情背景下,公众都非常关心自己的健康,研发疫苗、药物等都会涉及知识产权。
在回答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健康中国”战略的提问时,江必新表示,人民法院通过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激励医疗领域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近5年审结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涉心脑血管疾病专利案件占20.4%,涉肿瘤疾病专利案件占13.4%;在该院受理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7成涉外,美国、瑞士、日本、德国等国在内的全球知名药企均有多起案件涉诉。
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商标、竞争类案件的审理,严厉打击涉医药卫生恶意抢注商标、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医药领域司法政策研究,为加强和完善药品创新保护、实现全民健康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战胜疫情离不开科技支撑;科技创新有知识产权审判保驾护航。”江必新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