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何处
从需求侧来看,主要是因为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特点与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不匹配。在经营管理上,不少民营和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缺少经验又要降低成本,容易出现经营和财务不够规范、信用记录缺失的情况,这导致其难以获取银行首贷。特别是大量涌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具有发展周期长、技术密集、轻资产的特性,俗称“人脑+电脑”,由于缺乏有效的资产做抵押,因此往往与传统金融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匹配,在争取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非科技型企业虽有抵押物,但又常常存在产能过剩的现象,不符合银行信贷支持的投向。
从供给侧来看,难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和服务能力不足,融资渠道不畅通上。一是融资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相对不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服务有待完善。二是信贷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较小,管理成本相对较高,收益偏低,银行更偏好大企业。三是金融机构服务手段和创新能力不够,抵押偏好明显。由于政策性担保体系的支撑作用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定价模式单一,缺少与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相适应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部分基层信贷员出于对小微企业出现不良贷款问责处罚的担心,还存在“不愿贷、不能贷”的问题。
从宏观形势看,融资难具有阶段性特征。在经济普遍低迷的时期,小微企业融资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各项指标不再符合银行要求,出于防范风险考虑,银行往往难以追加贷款,有“ 抽贷”“ 断贷”“ 压贷”的倾向。在经济繁荣时期,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出现非理性扩张投资的冲动,导致杠杆率过高,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就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出现流动性问题,加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还体现在融资慢上,表现为融资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从“ 获得信贷”来看,部分省市一笔贷款整个流程下来,企业平均超过40天,便利程度较低。从传统续贷流程看,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涉及的解押重抵等过程更为繁琐,周期较长,手续较多,造成续贷审批时间过长,企业难以及时得到所需资金。
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贵在何处
对于银行而言,发放给企业的贷款期限越长,担责风险越大,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倾向于发放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对企业而言,重要的是尽快拿到资金,短期贷款易于审批,使用也较为灵活,而中长期贷款审批时间长,申贷成功率低,企业也乐意申请短期贷款。因此,市场上的银行贷款通常以短期贷款为主。一些小微企业从银行借贷到资金,除了补充流动性,还用于进行建设厂房、购置设备等中长期投资。上述情况,导致最终形成短贷长用的现象,造成金融资源的错配。有些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也经常出现贷款期限与其资金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从银行风控角度来看,每年收回重贷一次是目前银行风控的重要手段。若不收回重贷,则需随时跟踪监控企业经营,这对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总之,多种原因导致企业回款与还款错配,导致短期贷款到期时,企业无法直接续贷,需要寻求过桥资金来缓解暂时的流动性危机,从而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成本负担。一旦遇到银根紧缩,银行无法续发贷款,企业便容易陷入流动性危机。
从金融常识看,融资难就必然导致融资贵。既然民营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那么银行就要通过风险溢价抵补高风险成本。如果强行限制风险溢价,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价格,银行在融资对象选择上就会更为挑剔,又加重了多数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银行利率相比,小贷公司、典当行等各类放贷机构的实际贷款利率较高,这本身就是风险溢价的反应。
落实和完善各方职责,有效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要
对于民营和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中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意见》强调要“ 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针对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除了提出 “ 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还提出要“ 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 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 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具体举措。未来,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传导机制,以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为主攻方向,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需要为目标导向,以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为原则,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 支小助微”,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治理实践当中,根据中央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等各自的责任。
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政策引领,主导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形成互补和合力。灵活运用好货币政策、差异化监管政策、财税激励等政策支持体系,优先解决“ 融资难”,统筹解决 “ 融资贵”问题,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小微企业数据库,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使金融机构能及时拿到企业的真实信息,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四是调整监管政策,推动无还本续贷有序开展。
地方政府的职责在于充分发挥熟悉情况、整合资源的优势,紧密围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构建多层次的科技金融生态圈,形成涵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银行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政策配套支持,鼓励和支持银行对小微企业以多种方式开展首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鼓励应收账款融资等。拓展融资渠道,健全区域股权投资基金体系,鼓励股权融资。发挥好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平台作用,推动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地方风险补偿、征信体系等风险分担与信用增进机制,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加大宣传,采取抓典型、树样板、全覆盖的方法,充分发挥和提升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无还本续贷工作,完善无还本续贷相关配套政策。地方政府要与相关企业通力合作,做好本区域数据共享与手续办理。简化流程,开辟加速办等绿色通道,在信息开放、数据查询对接、信息系统搭建等方面给予银行主动支持和协助。
银行在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应加大创新,优化信贷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落实普惠金融业务“ 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机制,落实信贷考核机制。通过加大普惠贷款各项资源保障政策,推动银行坚持积极稳健的普惠金融基本发展战略,聚焦民营和小微企业,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占比,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二是优化融资产品创新企业服务。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专业化融资机制,切实推动有别于面向传统行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面向企业定制和打造特性化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综合金融服务。尝试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品种,满足小微企业购置设备、购买或新建厂房等扩大再生产需求,避免短贷长用。在满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三是加强金融科技运用,打造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利用以大数据为核心的金融科技,创新推出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平台与融资产品,以全新“ 线上+线下”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匹配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多场景、全周期的金融服务需求。
民营和小微企业应坚持规范发展
《意见》强调,要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当前,中央从优化环境、健全法治、转型升级等多个方面,建立起完整、科学的政策框架,对市场、金融、司法等部门的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民企健康发展提供了宽松安定的环境。尤其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举措,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顺利获得融资,民营企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发展机遇,苦练内功,坚持规范发展,不断增强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自律,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不良信用记录,不挪用贷款、不恶意欠息。
二是贷款投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资金使用期限与贷款期限尽可能匹配,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和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是保持良好信用状况。小微企业主应主动积累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为融资支持创造条件,并通过提供担保方式等增加信用或提高信用等级标准。
四是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对企业经营的风险认识,做到量力而行,避免过度融资、短贷长用等问题;避免盲目进行多元化投资、过度扩张。
(作者:李振宇,系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