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伦理并不是无目的的自发性产物,它需要特定空间的孕育涵养。乡村伦理空间并不是单纯的地理或物理空间,它在本质上承载着实现价值的功能,空间的格局和格调关系着价值的航向和深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国乡村治理应该站在新的政治高度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伦理是乡村文明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推进乡村文明的重要着力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评价指标。但是,乡村伦理并不是无目的的自发性产物,它需要特定空间的孕育涵养。也就是说,乡村伦理空间并不是单纯的地理或物理空间,它在本质上承载着实现价值的功能,空间的格局和格调关系着价值的航向和深度。因此,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急需一种伦理视角,急需对人类文明以及城乡关系的空间性、伦理性进行自觉的反思与确认。
首先,构造亲情伦理的空间。亲情伦理主要调整亲属之间的关系,包括孝慈敬悌等具体伦理规则。新时代乡村不再聚族而居,传统宗族纽带的物理硬约束已不复存在,宗族关系逐渐转化为更具包容性的亲族关系。但是,我们文化基因里亲亲尊尊、慎终追远的观念并没有改变。因此,构造新的亲情伦理空间,进而创造性地传承和发展传统宗族伦理就成为乡村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敬天法祖、家国一体的传统文化里,亲族认同的文化,最终指向的是国家认同,也就是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伦理,推己及人就成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一家”的民族伦理和国家伦理,进而最终导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因此,新时代亲情伦理本质上也是开放性伦理。
亲情伦理的形成虽然具有血缘亲缘的自然特征,但在本质上,它是通过后天塑造积淀而成的,其中离不开人的自觉性。在这种有意识的塑造过程中,空间构造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合理的空间会塑造合适的品格。就亲情伦理而言,家庭虽是基础单元,但是,要形成普遍性、整体性的伦理认同,还需要超越家庭的空间,例如祠堂、祭田、祖墓、牌坊甚至水井、树木等特殊纪念物,因其直观性、神圣性和中心性,可以形成普遍的影响力,具有更特殊的空间意义。这些空间通过集体的仪式活动,可以强化亲族的心理共鸣和情感认同。这种通过耳濡目染的行为塑造固化而成的伦理规则,具有持久性、普适性和强制性,进而形成生于斯长于斯的特定空间伦理。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是在传统乡村伦理上的创造性发展,因此并不是亦步亦趋地打造全面复古的空间,而是在既有的空间构造上进行创造性转化。例如,对于现存的有特别意义的祠堂、祖墓、牌坊等可以进行功能再塑,使之继续发挥凝聚亲情、传承家风的功能。对一些特别有价值纪念物还可进行复建,构建体现新时代亲情伦理特点的特别空间。这些空间的合理构造,有重要的文化传承意义和伦理建构价值。
其次,构造公共伦理的空间。乡村公共伦理调整的是村民之间处理公共事务的规则。传统中国的乡村通过乡亭、里甲等组织进行治理,这是准公权性质的公共空间。此外,还有村社、村庙、乡贤祠等具有准宗教性的特殊公共空间。这些空间集多元化的意志能力为一体,是传统中国伦理塑造的重要载体。但是,由于传统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多以乡村组织和乡绅进行主导和掌控,因此,村民的参与度并不高,故传统的伦理空间中,无法避免尊卑不对等的弊端。而且,除村社、村庙、乡贤祠等准宗教性空间外,乡村组织的空间并没有体现出独立性。因此,传统中国公共伦理的空间存在着空间平等性不足、空间核心力弱化以及空间单一性的问题,就新时代乡村公共伦理建设而言,传统空间的构造和功能显有不足,这就需要进行重新构造。
为实现新时代乡村公共伦理的建设要求,针对传统公共伦理空间构造的不足,当前的建设应该体现出新的使命。根据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其中首要的是加强党群活动中心的建设,以打造乡村公共伦理空间的核心层,使之成为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政策、激活组织的战略高地。通过强化这一空间的功能,进而加强凝聚力、培植向心力和彰显领导力,使之成为乡村落实国家战略的第一平台,成为村民议事、自我管理、表达意见和公共决策的核心阵地,从而使国家战略与乡村建设紧密结合,以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意志,最终积淀出完善的乡村文明。在此核心空间的构造之外,乡村公共伦理的空间建设还应包括村民学校、乡贤或英雄纪念场、宣教场、村民小组活动中心等,形成一体多元、功能多样、科学合理的公共伦理空间格局,真正实现乡村的崛起。
由于亲情伦理的空间在新时代乡村的日常生活中不再居于中心地位,因其目标在于通过亲情传承的观念塑造,以凝聚亲缘关系,进而形成亲情伦理,这是一种长线伦理空间,其构造的基础在于化旧为新,因为空间之旧也意味着传承之久。相较而言,公共伦理空间则是一种兼顾长线和短线的中心空间,在当前的形势下,应特别注意在短线伦理中生发长线伦理,因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本质上是一次改革的再出发,需要革故鼎新,并绵绵发力,久久为功。因此,在乡村振兴建设中,这一空间的建设需要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并使之真正发挥伦理再造的功能。
最后,构造休闲伦理的空间。休闲伦理调整的是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排除了亲情伦理和公共伦理的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是和谐和生态,人与人之间的伦理是平等与敬让。在传统中国的乡村,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人适应自然,人与自然的相互反馈关系并不明显。至于人与人的关系,由于传统中国的乡村还未进入休闲时代,在休闲中的伦理主要还体现为亲友伦理。因此,休闲伦理的空间在传统乡村并没有体现出独立性和稳定性。在新时代乡村,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动性大大增强,自然人化的可能性逐渐加大,伦理建设的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由于社会流动性加快,乡村虽然仍是熟人社会,但是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的义务本位关系也逐渐让步于平等的市场关系,也就是开始转向以熟人为主体的陌生人社会。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必须打造适应新时代休闲社会的伦理空间。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空间构造来看,生态宜居是新时代乡村文明的底线要求,符合生态的空间才能真正实现休闲,从而建构休闲伦理。因此,对于乡村的山体河流要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维持宜居的自然特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休闲空间的合理安排也意味着产业空间的有效生成,或者说,要将乡村产业空间融入休闲空间。因此,对于林地、草地、河流、耕地等要进行休闲式打造,例如可建构观光农业空间、山林旅游空间等,使休闲价值与产业价值相结合。除对自然形成的空间进行改造外,还应构造与休闲相适应的人为空间。例如,对人类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合理进行空间规划。对乡村的垃圾,应最大限度地建构就地消解空间。对一些敞开式垃圾池进行封闭改造,并尽量进行隐性设计,以维持乡村的田原生态。
从人与人的休闲伦理空间构造来看,除自然生成的山林、田野等空间构造外,人为创制的空间更具能动意义。在现有条件下,可以构建如健身空间、学习空间、竞技空间、娱乐空间等。这些空间可以实行多元化、多层次地构造,尽量满足最广泛的村民需求,做到休闲伦理空间的全覆盖,以强化人民的休闲行为的稳固性和经常性,在日常生活的积淀中,达到陶冶情操、培养新时代乡村休闲伦理的目标。通过对上述两类的空间构造,在乡村孕育人化的自然空间与自然的人化空间,两者相得益彰,其最终目标是要达到乡村空间布局的生态化、科学化,形成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的错位和互动发展,建构既有家国情怀又有世界视野的新时代乡村。因此,乡村伦理的空间构造,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文明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