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巡视巡察统筹谋划机制。当前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巡视巡察“双轮驱动”的监督格局已经形成。适应形势的变化,在工作安排上把巡视巡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防止顾此失彼或轮番重复。巡视巡察涵盖从严治党的各个领域,涉及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因此,必须自上而下从机构、人员、经费、措施、方法等方面做好精心设计。就中央层面而言,在加强顶层设计时,在时间安排、任务部署、文件制定、方法创新、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巡视巡察两方面,并使之科学化、制度化;就省级层面而言,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地方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本地区的巡视巡察工作。市县巡察机构需要制定与巡视“无缝对接”的工作方案,详细规划巡察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是构建巡视巡察一体推进机制。在巡视巡察工作推进上,应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实现二者同频共振、步调一致。首先,常规巡视巡察要实现联动。中央或省级巡视组在开展常规巡视工作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应同步展开,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其次,专项巡视巡察要实现联动。中央或省级巡视组就同一系统(部门)或同一主题开展专项巡视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也要同步展开,旨在发现系统性、倾向性问题。最后,开展接力式巡视巡察联动。省级巡视组在市县巡视过程中,把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反馈给市县巡察办,指令其开展针对性巡察。总之,要探索不同的联动方式,把巡视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实现“1+1> 2”的效果。
三是构建巡视巡察信息共享机制。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巡视巡察信息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系统,在信息平台上发布大量信息,实现上情和下情的互通传达。巡视巡察机构都可通过海量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对比,实现“精准制导”。同时,各级巡视巡察机构还应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如市县巡察组定期向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所有信访件、问题线索直接报省区市巡视组审阅,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巡视组报告,从而实现巡视巡察信息的上下通畅。
四是构建成果运用联动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的分析研判,特别对于巡察组提交的巡察结果报告,上级巡视机构要进行汇总并仔细梳理、总结经验、整理归档。巡视巡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巡视巡察办反馈。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这些部门需在规定的日期内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同时,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及时公开有关整改、办理情况。
五是构建巡视巡察宣传联动机制。统筹做好巡视巡察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一方面,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宣传栏、墙体等载体,向广大干部群众介绍巡视巡察相关知识,公布被巡视巡察的单位及巡视巡察组的组成人员、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工作时间,阐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等工作进展情况,等等。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县以下区域特别是农村基层的巡察宣传工作,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法方式,把有关情况讲清讲透,打消他们顾虑,激发他们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帮助群众、服务群众的效果。
六是构建巡视巡察人才管理机制。巡视巡察工作动态性、人员流动性都很强,必须建立巡视巡察人才流动和良性互动机制。可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财税等部门动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巡视巡察组长库、巡视巡察干部人才库。通过举办联合培训班、以干代训、上挂下派等方式,提高巡视巡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业务能力。同时,制订巡视巡察干部管理规范,以高标准强化巡视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泄露巡视巡察工作秘密、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