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是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须继续释放政治引领的制度优势。建立党委领导的组织机制,加强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重点解决条块分割、步调不一、资源分散导致的治理碎片化问题。明确社会治理的牵头部门,制定阶段性目标,落实部门与层级责任,建立兼顾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行政管控与民生服务的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试点。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社会治理领域大部门、大科室、大网格、大平台、大执法、大服务的组织基础,借鉴与推广地方已有的“不见面审批”“全科社工”做法,推动治理的协同联动。做实基层党群服务中心职能,以人民为中心,将网格化治理的功能从信息采集拓展到辅助监管与精细服务,在社区微治理与民生服务过程中画好党群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
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最稳定的治理。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诸多困境与法律不健全或执法不严有关,应针对重点领域,用好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加强有关法律立改废工作,强化公平执法。将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转化成稳定的治安行动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应用的规范性,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制定服务委托、购买事项清单与规范,实现基层政权与群众自治组织间法理上的权责义务关系的操作化,明确网格组织的法律定位、入格事项清单及部门间组织关系,依法集成网格资源、形成合力,完善面向基层治理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公共部门数据信息归集共享清单,明确各类数据采集与调用的合法条件与程序,完善电子认证体系,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保护法人与公民信息安全与隐私,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法规研究与创制,完善面向数字化时代的法治保障体系。重点研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执法不严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选择性执法问题,制定措施,推动社会治理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创新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心中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重点发挥德治涵养共同价值观、维系社会认同与促进社会教化作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总结与提炼我国传统德治的内核,重点挖掘儒家孝悌仁爱的理念、修齐治平的责任担当,挖掘墨家尚贤、非攻、兼相爱、交相利的和平合作精神,挖掘法家讲规矩、求平等、重诚信、赏罚公平的思想,挖掘道家平等、自由、去民苛政、养民自治的主张与豁达平和的社会心态,引导佛教等民间信仰发挥抑恶劝善、慈善好施的作用,将有关精神的宣传与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中,实现德治教化与凝聚共同价值观的结合。创新传统德治文化载体的利用,依托民间戏曲、乡约寨规、家风古训等,建设传统家风家训书画馆、清廉文化馆、书院体验馆,鼓励在与文创产业、乡村旅游发展中实现礼治教化作用。
充分发挥自治调节作用。自治在我国传统治理中发挥安全阀作用,也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新时期市域社会治理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基础上,广泛调动各方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群团协作、行业自律、自我服务、基层自治、村民议事说事、家风熏陶、公民自觉的作用,建立多主体多层面的社会自我调节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激活村居自治机制,重点加强议事资源、场地、规则、技能、程序、决策执行方面的保障与引导,培育现代文明对话与协商能力。适应放管服与公共服务需求多元化趋势,重点培育调解协会、劳动关系协会、行会商会、社区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把济民困、解民忧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听民声,汇民智,在为民服务中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积极发挥智治支撑作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迅速发展并广泛应用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趋势,科技成为当前破除社会治理难点痛点的重要支撑。建议建立统一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监测与应用网络,制定政府部门、技术供应商、采集对象等主体间视频查询共享机制。拓展“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在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环保整治、应急救援、公共服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使用,允许在匿名化处理后对视频数据进行大数据开发,使之成为智慧社会建设与为民服务的有力助手。适应企业依托技术高度参与治理的趋势,建立政企联动的治理体制,在技术运维、大数据挖掘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有条件的授权,对涉及公共安全与公民个人合法隐私的部分进行明确限制与约束,规范政府购买企业信息化技术的流程与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