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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份选定地方债评级公司

发稿时间:2014-06-27 00:00:00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目前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的十个地区政府信用评级“花落近半”,有四个省份已选定评级机构。对此,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存在外界干预、信息获取难等挑战,透明度有待提高,整个流程如同“雾里看花”,有待改进。

  除了已向社会公布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成为广东、山东两省政府信用评级机构外,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评级机构,并已经着手开展评级工作,而北京市的评级机构也已经选定,顺利的话27日将向社会公布。此外,江苏省或将于27日进行招标,青岛市将于下周三进行招标,余下四地的评级机构最晚也将于7月上旬敲定。据业内人士估计,十个地区的地方债或将于8月前后全部发出。

  据参与政府信用评级招标的某评级机构高管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说,政府信用评级从开始到出具评级报告大概需要15天左右,主要是根据公开信息进行评级。“评级机构一方面搜集公开信息,另一方面从当地政府处获得部分非公开信息,与此同时要进场访谈、然后整理相关材料,最后出具一份正式的评级报告”。

  至于评级机构的招标流程,主要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地方政府设计出评级招标的各项指标,邀请几个评委打分,这些评委中除了当地政府人员,还有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系统的人士,并不和当地政府有密切联系。最后将各位评委的分数平均得出最高分。”上述评级机构高管说。

  然而,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多数地区在进行评级机构招标时并没有公布具体指标及分数,只是在最后公布一个结果。很多评级机构招标失利后也不知道自己哪里丢分,为何没有中标,还有个别地区不进行公开招标,直接选定评级机构。“整个过程不够透明,像‘雾里看花’一般看不清楚。”另一位参与评级招标的人士告诉记者。

  除了评级机构的选取过程信息公开不足外,很多人士反映日前广东省出炉的首份中国地方政府债评级报告也有待完善。

  “广东的评级结果是AAA,属于违约风险极低,但也是有风险存在的,作为评级机构,应该客观公正地把风险揭示出来。比如广东5年期债务到期以后,还本付息的风险点有哪些,7年期、10年期到期后,又可能存在哪些风险点,这些在评级报告中都没有具体分析评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评级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而且深圳和广东是分开发债的,评级广东时所用的数据没有把深圳剔除出去,这些都是比较草率的做法。”

  另有业内人士质疑,整篇评级报告未对广东省政府债务风险、政府信息披露和债务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无法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

  谈到政府信用评级中存在的问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金海年以个人身份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我认为十个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是非常好的一项改革措施,地方政府有城镇化建设的任务,肯定需要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规范融资渠道。”

  “但是目前看来地方政府评级存在三个方面有待完善和改进。”金海年说,“首先,不应该由地方政府选取评级机构。我们可以采用发行人付费的方式,但是最初选取评级机构的时候,可以由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组织招标,否则地方政府可能会看谁评级高、评级速度快、价格便宜就选哪家机构,这样的信用评级不利于揭示发行人的风险。另外,此次参与政府信用评级的9家评级公司都有为企业债评级的经验,但地方债评级不同于企业债评级,这些公司的政府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是否可靠,我认为这需要财政部、人民银行组织全国甚至全球专家对技术、方法进行论证。第三,不同地区选择不同的评级机构,他们的评级结果不具有横向可对比性。比如大公评甲省是AA,中诚信评乙省也是AA,两个同样的评级结果并不代表两个地方政府具有同等的信用水平。我认为在不同评级机构间应该有一个一致性的校准。”

  对于如何看待此次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结果,一位国有大行债券承销人士直言:“由于地方政府是发行人,评级机构出于自身考虑,估计最终评级的结果各地之间差别可能也不会太大。最终,各地债券真实的投资价值还是要靠投资人自己辨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俏建议:“把省一级的债券下发到地市,通过额度管理让地市政府自发自还,形成地级市参与性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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