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把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制度作为一个重大历史课题,进行了艰难曲折探索。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了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这个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是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这个制度保障我们创造出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我们要从历史与现实的逻辑,从中外制度治理成效比较,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从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进程,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对这一制度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和理性认同。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少数”。制度要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在于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自觉维护制度权威。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以自身行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
制度认同是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砥砺奋斗的精神力量。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制度认同。通过开展制度宣传教育,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最根本的是要靠制度,引领全社会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氛围。创新制度话语表达方式,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引导人们充分认识重视制度执行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沿着既定道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制度理论研究,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增强制度理性认同提供理论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但同时也要看到,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同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要在坚持和完善中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把对制度的敬畏和认同转化为制度的普遍约束力,转化为社会成员的严格自律。要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制度执行中出现“破窗效应”。要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