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发端于农村。30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极大成功,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农村的率先改革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摸索了经验,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起到了开拓性作用。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作了全面总结,对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矛盾,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回顾与展望
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前,农业、农村、农民不仅受到人民公社体制的束缚,而且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在旧的集体经济体制下,农民缺乏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支配权,积极性长期受到挫伤;在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没有自由交易权,农产品(000061)价格失真,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30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突破:一是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这是迄今为止农村最具实质意义的重大变革。这一改革确立了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制度基础。二是取消了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全面放开搞活农产品购销,赋予农民自由交易权。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为市场机制发育创造了条件,流通渠道多元化,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迅速发育,促进了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市场的兴起。这些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经济的运行方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三是改革了单一的集体经济所有制结构,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赋予农民财产支配权,开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和混合型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农产品供给告别长期短缺,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前,粮食生产跨越1500亿公斤至3000亿公斤这4个台阶用了29年,而改革开放以来,粮食生产跨越3500亿公斤至5000亿公斤4个台阶,只用了18年。农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由以粮食为主向多种经营和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转变。1978年—2007年,种植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由80%下降到56.1%;林业比重由3.4%上升到4.4%;畜牧业比重由15%上升到29.8%;渔业比重由1.6%上升到9.7%。农产品供给告别了长期全面短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日益丰富。我国用世界近9%的耕地、6.5%的水资源,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人均农产品生产量和消费量达到世界中等以上水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农产品进口也大幅度增加,农业发展战略布局从立足于国内资源和市场,逐步转向面向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1978年—2007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从61亿美元增加到776亿美元,29年间增长了近13倍。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4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5大农产品出口国。
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村三次产业构成由1978年的84∶14.2∶1.8,调整为2006年的30.2∶54.3∶15.5。在过去的30年中,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据统计,1978年我国乡镇企业产值还不到农村社会总产值的1/4,而到了1987年就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达52.4%,成为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与此同时,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迅速攀升,从1978年的9.1%、1984年的16.3%,到1992年这一比重就已达到36.8%,名副其实“三分天下”。2007年,我国乡村工业增加值4780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44.5%。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实力,推动了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
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大幅增加,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2007年与1978年相比,农机总动力增长了5.5倍,拖拉机保有量从193万台增加到1834万台。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高,1978年全国机耕、机播、机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19.7%,2007年提高到41%。化肥施用量折纯从884万吨增加到4766万吨,增加3882万吨,增长439.1%。
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向制造业及相关部门的转移,从结构意义上讲,是相当微弱的。1952年—1978年,在我国社会总产值中,农业所占份额由45.4%下降到20.4%,而同期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只由83.5%下降到73.8%,就业结构变动异常滞后于产出结构的变动。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形成了就地转移的浪潮。1996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1.35亿人,比1978年的社队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了1亿以上。尽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开始减缓,但仍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2007年年末,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5亿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达到28%。目前,在农村劳动力结构中,农业就业比重已下降到59.5%,比1978年的92.9%下降33.4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已上升到40.5%,其中第二产业比重达到23.2%,第三产业比重达到17.3%。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逐步放宽对农民转移就业的限制,赋予农民自主择业权,形成了农村劳动力在城乡和地区间全方位流动的新格局。到2007年,离开本乡镇、到外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已超过1.3亿人,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全国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总量已超过2.2亿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普遍处于贫困状态。1978年全国农村人均消费粮食199公斤,比1957年还少3%。尤为突出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农村有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0%以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短短几年,农民人均纯收人大幅增加,到198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4元,是1978年的3.16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迅速脱贫,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从1978年—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140元,年均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67.7%下降到43.1%。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7年的1.6%,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479万人。国际社会对我国大规模减贫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在全球千年发展目标中所做的贡献,给予再高的评价也不过分。如果没有中国的进步,整个世界在减贫方面从总体上说是倒退了。”
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
30年来,国家不断增加农业的资金和物质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千方百计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施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税费改革,农民人均减负约140元,这项改革直接带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乡镇机构等领域改革的深化,引发了农村综合性的制度创新和城乡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成为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自此开始,国家对农民实现了由“取”向“予”的重大转折,开始了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历史性转变,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形成了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框架。2003年—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56万亿元,年均增长17.8%。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投入达到5955.5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37.9%,占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的17.1%。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等,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政府分级负责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1.5亿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免费义务教育得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已达到86%,7.3亿农民从中受益,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国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3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551万农村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农村社会流动性显著增强,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前20多年人民公社体制的历史实践,呈现在世人面前的农村社会是一个“超稳定结构”,即经济上的均贫、政治上的同质、文化上的单一和社会上的封闭。除了参军、升学、招工等形式外,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基本被隔绝,农村社会的“流动性”严重不足。改革以来,随着农村社会分工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大,生活空间扩展,农村社会内部的封闭性开始动摇,农民不再只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不再只是在农村生活和工作,农民开始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分化。近年来,农村社会中出现了农民工、农民个体工商者、农民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阶层。农村正在由“先赋型”社会演变为“后致型”社会身份经过后天努力可以改变的社会。无论是从职业角度,还是拥有经济资源角度,农民不再是一致的均质性社会群体,农村也不再是单一的同构性社会,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本文选自《调查中国农村》一书主编韩俊撰写的导言第一部分,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