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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资源环境问题化解途径

发稿时间:2011-07-27 00:00:00

  强者创造机遇,弱者等待机遇。

  环境问题具有国际化的特征,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同时,环境问题又有国内化的特质,要求地方政府和主权国家、国际行为主体共同担负起环境治理的重任,妥善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作为以传统发展模式建成的新中国最重要的老工业基地,辽宁省的经济发展以重工业为主体、以资源加工型为特征。长期以来形成的资源消耗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和粗放的经济模式,使得辽宁的生态环境系统十分脆弱。本文通过对辽宁资源环境现状及形成原因的重点考察,探索辽宁利用地缘优势、借助外部力量在东北亚区域合作框架内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

  我省资源环境现状及成因

  辽宁省资源环境现状为,能源丰富,储量大,消耗量大;工业污染、水资源危机和土地沙漠化形势严峻。而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是辽宁省环境问题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步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随着发展速度的加快而日趋严重。在改革开放初期(“六五”期间),辽宁省的工业总产值每年以7.8%的速度增长,原材料的消耗也相对增加,但从环境监测的结果来看,全省环境质量却没有恶化,环境污染不仅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有所改善。到“十五”期间,辽宁经济以11.1%的速度快速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增长为26.1%。“十一五”期间辽宁经济发展以年均13.7%速度快速增长,能源总消耗的增长为18%。在省委、省政府加大环保力度的前提上,辽宁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这一矛盾有所缓解,但由于能源消耗比重过高,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压力依然十分严峻。

  经济发展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废水的过量排放与水环境容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工业城市密集区域河流水质污染的加重和地下水位下降导致的海水入侵以及农业、畜牧业发展带来的农村区域水环境恶化问题仍然十分严重。能源消耗总量的增加,导致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加大。在能源消耗中,原煤消费量的不断增加是导致空气污染加重的最主要原因。2006-2008年,煤炭消费量比例加大,占全省能源消费量的70%以上。城市化导致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人口的高度集中、城市机动车的迅猛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以及城市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增大了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的程度。

  辽宁省是以重化工业为主的省份,工业门类齐全,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基地。辽宁省的工业耗能占最终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在工业产业结构中,石化、冶金、电力是耗能最大的产业,占全部工业耗能的77.8%。“十一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成为辽宁经济发展的一条主线,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型原材料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加速崛起,现代服务业成为新的增长点,使得产业结构格局发生转变,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奠定了基础。

  化解环境问题的途径选择

  要解决辽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有两条途径,即内部途径和外部途径。内部途径是从发展战略、制度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着手。外部途径主要是从加强与东北亚国家环境合作以及环境外交等方面进行努力。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为化解环境危机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大实效。“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的同时,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超额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辽宁省治理环境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把环境治理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企业生产的通行证。通过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制定《辽宁省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出台《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生态省建设发展规划,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加强舆论监督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辽宁省的环境治理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

  加大力度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全面展开生态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行“环保攻坚惠民”工程,对重点企业进行行业环保专项整治,严格项目审批制度,严肃执法,实行环保否决制;探索实施“以奖促治”和村屯环境连片整治的新路子,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环保氛围,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辽宁解决环境问题的外部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利用中国与东北亚各国搭建的环境合作平台,发挥辽宁与日、韩等国家的省际之间友好关系,拓展环境合作的渠道。

  东北亚各国间的双边环境合作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90年代中后期形成规模。中国政府分别与日、韩、俄、蒙等国家签署了《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等一系列合作文件,并针对东北亚地区共同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环境技术、人才培训与进修、自然环境状况评价以及有关自然保护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等合作。以东北亚环境会议和东北亚环境合作高官会议为平台,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为载体,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尤其是日、韩两国的环境合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辽宁省与日、韩两国省级之间的环境合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以辽宁与日本的合作为例。辽宁省环保局与日本富山县生活环境部的环境技术合作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双方合作的领域主要包括对辽河、大辽河和大凌河上下游段及主要河流入海口进行水质污染调查。2005至2007年间,双方开展合作,对辽东湾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进行调查。由中日合编的报告为河流污染调查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此外,日本的节能、新能源开发技术在世界上屈指可数,目前日本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数量约占世界的一半,并计划到2030年新能源占能源需求总量的20%。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辽宁与日本的环保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间。

  从辽宁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状况和“十二五”规划来看,发展低碳经济是调整和深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的技术创新。能源结构的调整将会使传统化石能源的比重大大减少,在能源的利用上做到低污染型优先。而能源的技术创新是对能源实现绿色、高效的利用。走低碳发展的道路,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经济,将是未来产业竞争的新方向,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新的制高点。辽宁省具备新能源发展及传统能源新式利用方面的优势,在发展低碳经济进程中有着巨大的潜力。

  日本是低碳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不仅具备发展低碳经济所要求的新科技,还具有发展低碳经济相关的制度设置。在日本国内,现正在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日本在发展低碳经济,寻找低碳发展道路中可以为辽宁提供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而其先进的低碳创新技术和低碳发展制度则为促进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先决条件,成为环境合作的一个新领域。

  韩国经济发展状况与辽宁省有相似之处。韩国一直都是以高能耗的重工业为中心,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环境问题不断涌现。韩国政府意识到了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于2010年4月公布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该基本法决定,在2020年以前,韩国将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温室气体排放预计量(BAU)”的30%。这为韩国未来的发展构筑了一个绿色增长的基本框架。

  未来辽宁省与日韩之间的环境合作可以通过制度化的协商形式来实现,在三国能源部门领导下,省际环境部门之间展开次国家行为体的协商合作。能源和环境部门可针对新能源技术的资本、配额换算比的定期协商机制和技术转移机制使新能源技术的合作与应用更为便利,更易操作,以促进东北亚地区省际间次区域合作的顺利实现。

  辽宁省要化解资源环境困境,必须在苦练内功的同时,充分利用区域、次区域环境合作,学习、借鉴、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借力而行。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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