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者要推进学术创新,首先必须真正了解国情。如果法学研究者是一个社会疏离者、问题旁观者,对现实问题只会以知识教条、抽象概念做旁白式、批注式的分析与评价,那么,其形成的学术成果必然难以与实践相契合、为人民所接受。因此,法学研究者要推进学术创新,在学术上有所建树,必须真正了解国情。了解国情并非仅仅是简单地将科研选题设置为中国问题,或者偶尔进行调研活动,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法学研究者必须高度关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身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身入其中、情入其中、思入其中,透彻了解并充分把握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掌握社会法治需求,创造性地进行学术研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知识、法治方法推动法治进步。
真正的学术创新都是对趋势的深入把握、对规律的深刻揭示。法学研究者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有益之言、献有用之策,就不能将目光仅仅局限于书本,而要顺应时代潮流,把握中国与世界发展大势,让自己的研究契合社会发展节奏,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理念和法学观点。这就要求法学研究者掌握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纷纭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发现主流、发现趋势、发现本质、发现规律。法学研究者既要精通法学,又不能拘泥于法学;既要做法学专家,又要做国情专家。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学术成果反映趋势、揭示规律。
恪守学者责任是法学研究者推进学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学者就要做好学者的事。这句话易于理解,却常思常新、常做常新。学者要做勇立时代潮头的先行者、解放思想的推动者、重大问题的研究者,这样才能推进学术创新。学者是为社会提供专业知识和智慧的,是社会中具有专业理性和学术信用的一分子,是与各行各业和谐相处的专业人。法学研究者应坚持学者身份和学者方式,尤其应牢记法学学科的实践性,与党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教研机构建立起融洽关系,恪守学者责任,做好法学研究者应该做好的事。
有了创新的学术观点,如何进行恰当表达也是法学研究者应当重视的问题。法学研究者不仅要有想法、有观点,还要有恰当表达想法与观点的能力。一味哗众取宠、语出惊人,就会有损学问的严谨性,也有损学者的形象。过度追求言辞新颖或精美,未必能达到最佳的学术表达、传播和转化效果。在强化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时提高学术表达能力,注重创新学术观点的传播效果,对于今天的法学研究者来说尤显重要。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也永无止境。为法治进步提供理论支持的社会需求一直都有,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学研究者要紧紧抓住法学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不负人民期望的理论贡献。(作者 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