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财政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防范
财政风险与其他风险不同。首先表现为财政赤字的不可持续,即不可能再用扩大赤字的办法来扩大支出,这主要来自社会压力或政治压力。其次是政府债务的不可持续,也就是不可能再通过借债来维持或扩大支出,这主要来自资本市场的约束和社会对政府信誉的动摇。当赤字和债务办法都失效后,政府只能是冒险运用征税权来扩大其拥有的资源,这与我国目前的政策导向是相悖的。目前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积极财政政策也在做结构性的调整,从侧重需求侧的依赖拉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政策开始转向供给侧的给实体经济减税降负。在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效果不断显现的同时,财政收入的增幅也会进一步放慢,债务问题就凸显出来,所以财政风险防范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通常表现为:一是地方债务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二是地方政府“借新还旧”带来的风险累积;三是资质较低的非信贷融资比重不断上升带来的风险;四是地方融资平台缺乏市场化机制、投资效率低下带来的偿还风险。财政部已经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从目前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重点应该是加强债务限额管理,严控债务资金用途;同时,将各类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对存量债务,一方面通过债券置换延长期限;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偿还来源。加强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债务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同时要严格债务管理的财政纪律。
同时需要意识到的是,我国养老的压力也会带来一定的财政风险。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4949万人(约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进入2020年之后,我国的老龄化将是一个不断加速的趋势。这种趋势导致的财政风险表现为动用更多的社会保险基金去支付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以及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同时,城镇人口的养老福利待遇水平显著地高于农村人口的养老福利待遇水平,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必然会造成政府用于养老财政支出的扩大,从而加剧收支差距,引发财政风险。
针对财政可能存在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一是要深化分权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只有如此,才可能明确权责,防止制度层面带来的风险。二是整合现有经济资源,具体来说要加强国家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增强对政府资产的信息统计;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一般公共预算覆盖面;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PPP模式。三是加强公共支出管理,建立“效率财政”。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各环节的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推行各支出项目的绩效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四是增强法治理念,建设法治财政,并实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政内部监督。
做好金融领域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防范
十八大之后,中央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了三大攻坚战之首。目前来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需要加快金融关键信息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金融数据的安全与共享,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二是要加强市场心理分析,做好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影响的评估,合理引导预期;加大对金融体系的结构调整,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三是目前我国的货币流动性相对充裕,如何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至关重要。要解决好金融“脱实向虚”的问题,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管控好金融创新中的不规范操作,加强金融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反腐工作。
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风险防范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形成了总量增长与结构矛盾并存的局面,要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可能面临的风险表现为房地产增长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棚改货币化补贴逐步退出或转为专项债,对三四线城市的住房销售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部分城市土地市场转冷,土地流拍率增加。土地市场的降温又会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的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引发经济增长问题。但是如果依然依赖房地产的增长来实现经济的增长,实体经济还是无法得到真正的启动,这是一个“双刃剑”。同时,住房领域民生风险会更加突出。由于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在加大,政府的住房租赁保障压力进一步增加。再有就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居民个人的杠杆化程度都较高的情况下,事实上存在着居民和企业的信用风险。房地产市场如果不能保持稳定,极可能引发恐慌。投机者的抛售与断供情况的增加又会传导到金融系统,也就是房地产市场的杠杆化又会引发金融风险。
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后,自2017年3月以来,随着调控政策的轮番出台,房地产市场逐渐降温,从“价涨量跌”,到“价平量稳”。下一步的政策节奏与力度把握就变得尤为关键。政府提出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的方向是不应该被质疑的。所以一方面要防止为了保证经济增长率而放松房地产调控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在保障居住刚需的情况下,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的炒作行为。
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就业风险防控
2015年我国提出“三去一降一补”的方针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到了攻坚阶段。去产能必须完成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以“去产量”代替“去产能”,由此势必要处理一批过剩、无效和低端的产能和企业。因此,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要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处置中启动难、实施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加快推动市场出清,这样可以释放大量沉淀资源,盘活资产存量,优化就业的结构。同时,要加强市场监测,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监管的协调,畅通就业市场的信息,形成良性的协调治理。
我们要意识到,今后一段时期全球经济的发展依然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我国的经济运行也是关键时期,所以既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妥善应对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当下中央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这就更加需要多角度防范风险,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在合理的区间。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