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瞰中国美丽乡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层面向实践层面的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转变,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取得显著成效。
污染治理方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坚决向污染宣战。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以电力系统为例,在这个过程中,实施了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已经完成5.7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11万多个村庄完成整治,近2亿农村人口受益。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快速推进,为经济集约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制度的顶层设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40多项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改革方案,一系列新规定、新制度密集出台,有力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工作落实落细。▲注重生态环保的燃煤输送带
加强过程监管,推行问责机制,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生态环境保护与法制化建设同行,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监管。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法律完成修订,推动政府、企业、群众在守法、自觉方面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法制、制度、理念、措施等多方合力大大提升了环境改善的速度和效率。2018年,三大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细颗粒物,也就是PM2.5平均浓度与大气十条制定出台的2013年相比都下降了52.3%以上。全国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点的30%左右下降到了去年的7.2%,就是说过去酸雨面积所占的比例是很高的,90年代的时候达到了30%以上,经过努力,现在降到了7.2%,并且不仅仅是面积下来,污染的程度也有所下降。在水的方面,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体比例增加到67.8%。森林覆盖率由本世纪初的16.6%提高到22%左右。生态环境的改善有效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不可否认,长期以来,支持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粗放式思维依然顽固,生态环境治理必然造成原有传统生产方式的产能下降,当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因此有所降低,这是某些地方政府所不能忍受的“剧痛”。然而,放弃环境,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发展模式不仅难以为继,更给地方执政为民造成诸多困扰。
因此,只有把大账算明白,着眼于长远利益,将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放在更长远的维度考量,地方政府才会自觉自愿完成这个转型,虽然要经历阵痛,但只要咬紧牙关坚持,野蛮增长的惯性思维才会扭转过来,最终推动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正轨。生态环境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力。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单独聚焦任何一面,再认真仔细,也不能保证协调统一,长此以往只会将经济拖入产能严重过剩、品质低劣的“泥潭”。要避免这种结果,就必须把环境要素、资源要素纳入到综合考量的框架内。
与此同时,明确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兼顾生态环境,使经济增长速度有基本的数量界限,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在规划清晰、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得到最大利用,进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