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和深入,社会生活水平和人们精神要求的提高,对城市管理的现代化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可以说,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好坏直接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品质和品牌。解决围绕城市公共空间的有关问题,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处理好城市公共空间之间的各种辩证关系,才能真正地实现精细化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是推进新形势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为此,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市民享受优质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更是一个亟须努力探索的重要课题。
处理好公与私、集体与个体的辩证关系。城市公共空间是一项集体资产或资源,是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的重头戏。公共空间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守护好公与私、集体与个体利益之间的边界。在城市生活中,对于公共空间边界的入侵可能是个体、资本,也可能是宗教迷信或犯罪集团。譬如: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共享单车占用盲道、公交车道以及消防应急通道;犯罪集团控制城市特定角落或公园;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城市公共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相对于这种间断性的、临时性的边界侵入来讲,更容易为人所忽视的是“公共空间私有化”现象。在各地城市中,湖岸线、河岸线等优质公共空间为会所、别墅区或私营厂房所圈占的现象并不鲜见。这种人为的空间阻断、空间碎片化直接影响市民和游客的空间体验和评价。因此,对于城市治理者而言,仍需要处理好公与私、集体与个体的辩证关系。
处理好权力、资本以及生活之间的关系。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公共空间布局、设计以及设施配置等必然受到权力逻辑的影响。权力逻辑是站在城市管理者角度而言,它以强制力作为基调,追求标准化、简洁性以及可视化等。譬如安装视频监控、提高公园的可视化程度以及限定免费公园的开放时间,等等。然而,在商圈附属公共空间或者沿街商铺相对集中区域,公共空间治理又必然受到以市场竞争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资本逻辑的塑造和制约。总体上讲,对于城市公共空间治理而言,权力逻辑和资本逻辑具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然而,权力逻辑的强制性和资本逻辑的扩张性必然对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公共性以及生活气息提出挑战。譬如,前几年某些城市采用“梅花桩”整治城市流浪、无序设摊的做法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城市治理者将权力逻辑、资本逻辑以及生活逻辑在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辩证统一起来,并且越来越多地从市民需求、可达性、获得感、空间体验以及空间参与程度等角度出发开展治理行动和创新。譬如:推行街区制;构建“15分钟生活圈”;合理布局公园或者广场通道、座椅、饮水处以及公共卫生间等设施;开辟人与自然亲密接触的“原始”空间;培育或组织市民集体生活;等等。总而言之,对于城市治理者而言,处理权力、资本与生活三者的关系还需要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市民或使用者为中心的公共空间治理模式,赋予城市公共空间更为充分的活力和生活气息。
处理好刚性治理和柔性化治理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刚性治理是城市公共空间治理的常态。譬如对流动摊贩进行运动式整治、收容遣送、罚没财物甚至出现暴力执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制度的变迁,尤其是随着收容遣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这种粗暴的刚性治理现象有所收敛。然而,刚性治理并没有完全消失。譬如一刀切地推行“统一沿街店铺招牌”的做法就是一个负现典型。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柔性化治理”的理念。报告强调:“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实际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方略,就是要在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采用更具温度、包容性、回应性以及人文关怀的柔性化治理方案,而不是命令式的、粗暴的、一刀切的以及运动式的刚性整治方案。“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城市治理要常倾听、多协商,要善于运用群众工作的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化解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的顽疾。此外,柔性化治理对于开放式公共空间的设计也有启发,即边界柔性化。实际上,这种边界柔性化处理也具有“留白”的效果,以为后续城市公共空间升级预留空间和弹性。
处理好有形之治和无形之治之间的关系。形象来讲,传统政府管理手段乃是“胡萝卜+大棒”这套组合拳。其中,“大棒”代表的是政府的强制力以及由此派生的各种管理手段;而“胡萝卜”则代表的是诱导措施,包括奖惩、征税、减免税费以及提高价格,等等。在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亦是如此。假如说,以“胡萝卜+大棒”式的管理是可见性较强的有形之治的话,那么,试图通过“以微小的改变来撬动大的变革”或通过静悄悄地选择框架设计改造来引导行为转变的做法则可谓是无形之治。譬如,在玻璃门上贴上防撞条、在台阶上贴上警示语、在高速路上提示减速或者弯道信息,以及火车站门口的围栏引导系统都属于基于设计的行为引导。这些微小的举措能在无形中极大地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水平。实际上,设计改造还能发挥重要的秩序维护功能。譬如,通过提高环境的可见性来减少犯罪的机会,它使公共空间中的陌生人处于居民、路人或者周边商户等的监视之下。这可以通过合理的开窗、保证足够的照明以及良好的道路与建筑布局等来实现。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方略,要尽可能减少使用有形的管理手段(譬如强制力)或策略(譬如见警率),而更多地使用无形之治或设计的思维,从而提高市民和公共空间的使用者对于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维护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处理好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关系问题。“以人民为中心”应当坚持公正导向,要在公共空间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辩证地遵循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原则,以此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要坚持形式公正,为具有不同年龄、性别以及阶层的市民进入并共享公共空间提供便利。尤其是为特殊群体融入公共空间提供无障碍通道和设施,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务实态度,规划、设计和建造城市盲道,避免出现“奇葩盲道”现象。另一方面,又要重视实质公正原则。当前我国城市公共场所高峰期间女性卫生间门口排长队现象比较普遍,造成这种短缺的根源在于设计建造的基础是形式公正原则,即按照男女卫生间使用面积相等来配建。显然,这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唯有灵活辩证处理好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原则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地在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中实现精细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