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探索建立、巩固发展的,也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功效,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强调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从2015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五年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召开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等重要会议;多次研究讨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听取专题汇报,作出一系列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的十九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我们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不折不扣完成党中央交付的各项重大任务。
二、把牢前进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人类社会治乱兴衰规律,系统阐述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回顾中国近现代史,中国人民经历了无数磨难,为建立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进行了艰辛探索。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曾在旧中国轮番上演,但都没有改变国家一盘散沙、人民苦难深重的局面。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人民经过浴血奋战,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中国的成功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模式那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符合本国实际的道路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搞所谓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多党制”,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政治制度模式上,我们有充足的底气、充分的自信,咬定青山不放松,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三、发挥制度优势,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6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创新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时代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强调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要求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代新定位,深刻阐释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为我们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创新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作出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也反映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的新变化以及工作的新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内容重要,意义重大,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健全立法体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夯实国家基层政权根基。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机制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创新发展,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探索新课题,不断回应新挑战,不断实现新发展。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担使命、开拓创新,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和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法为民,及时通过立法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2018年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心系人民群众安危冷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积极协调推动制定专门的疫苗管理法,及时安排审议法律草案,抓紧建立对疫苗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的长效机制,创造了立法的“特快”速度。继续扩大立法有序参与,健全完善立法调研、论证、评估、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贴近民生开展监督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努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方式。健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制度,建立与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认真研究对待每一条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通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之中,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
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坚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摆在突出位置,依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有力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有关问题,依法确定辽宁省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这在新中国历史上、在全国人大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有力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严。随着党领导立法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备,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立法程序和授权制度逐步健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的特点。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推进编纂民法典,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制定外商投资法,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展现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探索形成执法检查“全链条”工作流程。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作用,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建立并实施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积极探索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这两个报告首次对司法领域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全面依法治国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责任重大,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制定修改法律、加强改进监督等工作,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思想是时代的先声,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课题,是在长期的深刻理论思考和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完善。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