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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探索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 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发稿时间:2019-01-15 14:37:54
来源:芜湖市委改革办

  安徽省芜湖市针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多层多头执法、一线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创新开展了以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网格化监管、推进规范化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安徽省芜湖市开展分类执法改革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名列其中,为安徽省唯一入选项目。新华社、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对此项改革作了专题报道。

  一、以理顺体制为核心,强化基层责任,推动监管重心下移。针对市、区两级部门监管职责雷同、执法队伍分设、监管执法重复等问题,按照分级负责、以区为主、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市级、区级和基层所(队)的市场监管事权,明确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建立权责明晰、分工合理、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市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监管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和重大案件查处,日常一般性监督检查、执法由区级部门及基层所、队承担。

  二、以整合力量为重点,提升监管能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针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多层多头监管的问题,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3个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文化、商务管理等7个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常规、易见和易发违法违规行为,如市场主体无卫生许可从事经营、餐饮服务造成环境污染等,纳入综合监管的范围。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等工作,逐步对教育、体育、旅游、烟草、公安、交通、农委、城管、国土、民政等部门涉及市场主体各类相关许可实施综合监管,监管领域扩大到20个部门,监管事项细分为99 大项458小项。精简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机关编制,机关超出新定编制人员全部下沉到市场监管所和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同时通过选调、招录、招聘专职市场监管网格员等方式,全面充实基层所、队力量,切实解决监管力量分散薄弱问题。改革后,市场监管所人员力量增长58%,监管任务较重的所力量增加一倍以上;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人员力量增长68%。

  三、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延伸监管触角,推动监管全覆盖。以社会管理网格为基本单元,将全市划分成3796个(市区1645个)市场监管网格,综合考虑监管对象的数量和分布,组建278个(市区117)网格小组,建立了相互衔接、责任到人、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市场监管网络。每个网格小组配备3-4名网格员,其中至少2名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1名专职网格员,赋予其发现、劝导、报告及宣传等职责,共同对监管范围的市场主体进行日常巡查,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和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真正监管无缝对接、全域覆盖,不留漏洞死角。如通过网格巡查,以前被“忽视”的276处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问题得到排查和整改。

  四、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提高监管效率,推动监管精准化。建立集信息归集、事件调度、执法管理、主体预警、电子地图、监督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市、区各监管部门设平台PC用户端,每个网格员配备手持移动终端。各部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所有市场主体的信息全部归集到信息平台,并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目前,已建市场主体“一户一档”电子档案27.96万户,实现了市场主体所有证照和特种设备信息等 “一键查询”。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手持移动终端“一键上传”,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统一受理,自动分拨至有相应执法权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和查处,处理结果再反馈到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管理闭环。对上报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全程电子监察,实时催办,亮灯警示,问题处理率将纳入执法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理、反馈、督办实现“一键送达”,监管执法效率大幅提高。目前,通过巡查发现的7.19万个违法违规行为,90%以上已得到及时处置。

  五、以多元化协同共治机制为保障,强化监管效力,推动监管长效化。通过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将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情况实时记录,全面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强化信用约束,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实行对失信人在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融资、高消费行为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将12345市长热线、投诉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息,以及媒体、行业协会等监督信息与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联通,以社会监督约束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构建良好的市场共治生态系统。

  根据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的调查问卷显示,近9成市场主体对此项改革工作满意,认为进一步理顺了监管机制、提升了基层监管能力、提高了监管效率、特别是多层、多头、重复检查明显减少,切实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改革前芜湖市各类企业平均接受政府部门检查6次以上,每次时间为半天或更长。改革后约70%的企业实行季度巡查,网格员初次巡查30分钟内即可完成,再次巡查只需十几分钟。如安徽芜湖张恒春药业公司质量总监寇晓莉说,“以前各个执法单位轮番来检查,企业迎查的频次多、负担重,效果还不明显。现在市场监管网格员定期来巡查,问题摸得透、解决得快,企业负担也减轻了。”

  (来源:芜湖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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