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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跨国企业污染需堵住制度“漏洞”

发稿时间:2011-09-08 00:00:00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文、自然之友(微博)、环友科技、南京绿石等五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合发布了苹果公司供应商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苹果的另一面2》,报告称苹果公司的污染排放正随产量扩张而蔓延,严重威胁了当地环境和公众健康。加上环保组织于1月发布的一期报告《苹果的另一面》,两次调查发现共有27家苹果供应商先后出现环境问题。

  在IT领域,远不止苹果一家跨国企业污染我国。从去年4月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文、自然之友、环友科技中心等36家民间环保NGO通过实地调查,发现29家国际知名IT企业产业链中的生产企业存在重金属排放超标的问题。只不过,苹果公司像康菲石油公司一样,不服中国“管教”,因树大招风,才被推到舆论的前台。

  跨国企业在中国污染,早已变得见怪不怪。2008年环保总局公布一份年报指出,2004年至2007年间,共有130家跨国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地域涉及19个省区。这130家跨国公司多数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强”。

  这些跨国企业在本国或其他国家,大都老实本分,可是下嫁中国后,变得猖狂狰狞起来。客观分析,主要与制度安排有关,污染公共政策存在天然缺陷。比如,跨国企业常常利用现实的法律漏洞,规避中国法律的惩罚;中国在整治跨国企业污染方面,采取的是相对温和的态度,而缺少“铁腕”手段。去年的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九天后,美国当局及司法系统就开始全面介入事态进展,并成立了总统委员会对漏油事故进行调查。反观康菲污染事件,事发两个多月,才由国家海洋局联合六大部委组成康菲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至今为止,也没见到任何实质处罚措施。

  在国外,企业会因为环保问题导致品牌公信度下降,受到消费者无情“抛弃”。而在中国,普通消费者只关注企业产品质量和价格,环境污染问题并不影响其对企业产品的选择。在这些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纵容了跨国公司污染的嚣张。

  中国防止跨国公司污染,首先要修订现行的法律法规,修补防污染制度上的“漏洞”,从而杜绝污染领域的“管涌”;其次是借鉴国外监管模式以及把治理污染纳入当地政府的政绩考核,从而严厉打击跨国公司的污染行为;最后,还要扭转消费者环保观念,凡遇到跨国企业污染时,公众要主动放弃对这些企业的品牌购买,借此倒逼跨国企业重视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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