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是首批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中一家“小而精”的专业型智库,紧扣国际法这一战略领域,为国家建言献策。三年来,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建设。
以信息畅通为基础。与其他类型智库相比,高校智库与党政决策部门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很多时候既不能快速了解决策部门的统计信息和决策需求,也不能有效参与到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中,直接影响了对策建议的实用性。对此,国际法研究所已与相关国家部委建立了长期、稳定、全面的信息共享制度,包括人员交流、信息联通、决策互动等方面。
以协同创新为手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需要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进行理论解释,才能作出科学的政策选择。不同智库在不同领域具有相对优势,智库间的协同创新是获得更加科学的全面解决之道的必要举措。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高校内部的多学科优势,以新兴交叉学科引领智库研究,跳出原来的学科和行业范围,通过合作研究实现共同创新;另一方面,参与智库联盟,突破传统智库的组织模式,共同开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同时与官方智库、社会智库合作,共享数据,分工协作,就重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和决策部门、其他科研院所、企业沟通合作,引智入库。考虑到国际法的专业性,我们还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外国知名智库、国际知名出版机构的合作,通过深度合作提高质量、扩大影响。
以质量提升为目标。高校智库要产出高质量成果,必须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实证研究。当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越来越需要深入、客观、全面的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提炼总结富有说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理论。有效开展这样的实证研究,有赖于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使理论真正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
需要看到,高校智库建设不能局限于具体问题的对策咨询,必须以长期的前瞻性研究为基础。这是因为,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需要具有战略眼光的长期研究作为基础;需要准确预测我国在不同发展阶段可能遇到的多种问题;需要了解事态的发展趋向、热点难点;具体到国际法领域,需要考量中国面对有关国际法制度时长期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平衡等。因此,我们一直坚持前瞻性、战略性和对策性研究“三轮同转”,把研究的主攻方向确定为:为共建“一带一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打破传统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学科划分界限,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我国全面对外开放所面临的重大国际法问题为目标,重点在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法治保障、全球治理体系的国际法变革、增加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订的话语权等方面寻求突破,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智库亟待建立科学的成果评价与激励机制。要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建立符合总体目标、以分类评价为基本原则的评价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与实际效果为重点的软性评价;针对研究团队及各类研究人员开展提供重大决策咨询意见、参与重要媒体发声、参加国际重大公共外交等实质性活动,建立融国家部委论证意见、媒体与国际影响力、国民教育、重大报道等指标为一体的多层次评价体系。通过聘期考核或过程考核,对超额完成岗位任务或取得优秀成果的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三年来,我们坚持把智库建设与服务国家、学术研究与助推实践、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等结合起来,大力培养具有正确政治方向、深厚国家情怀、宽广国际视野、深邃战略思维,适应国际法研究和应用需求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我们深感,智库研究者需要具备为国家和社会分忧解难的强烈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期待党和政府在智库建设方面给予更多分门别类的政策支持,让广大新型智库能够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中更好释放自身潜能,为中国智库质量整体跃升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