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乡村振兴,钱、地、人是关键,而钱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向农村倾斜是补短板、还旧账,让公共服务的阳光照亮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整个中国大地。必须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大力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更多投向农村,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乡村振兴以农民为主体,但不能仅靠农民,甚至也不能仅靠财政支持,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支持系统。金融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分散经营风险、提供流动性的功能,而这正是我国农村所急需的。振兴乡村需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乡村振兴。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将乡村振兴作为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的重要方向。发挥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加快完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建立健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乡村振兴需要大量资金。要做好土地的文章,取之于地,用之于农,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放开搞活农村经济;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城乡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基础设施,即社会总体资本差距造成的。在过渡期,政府可以发挥主导作用,平衡各方利益,以市场为基础,通过补助、收费、引导,形成多元投资、出资合力。
聚集各类人才共同书写乡村振兴大文章。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既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又要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既要有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带动的新农民队伍;又要有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还要有一支专长于乡村治理,服务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基层管理服务人才队伍。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各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乡村兴则国家兴,要有序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