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对现行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规程不做大的调整、保持政策稳定前提下,在监管问责主体、实现形式、处置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堵塞管理漏洞,用制度管钱管事。
《河北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规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遵循问题导向、清单管理、全程监控、权责匹配、严格监管的原则,构建覆盖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公开公示、监督问责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