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益新指出,根据《意见》,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明确了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动态调整优化目录。对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坚持中西药并重,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二是切实保障生产供应。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推动降药价。对易短缺药品,通过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或纳入储备等措施,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三是全面配备优先使用。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实施临床使用监测,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四是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按程序优先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范围,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鼓励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五是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同时,《意见》强化了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从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在目录遴选方面,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临床价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二是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强调对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三是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四是在保证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五是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
为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意见》还提出3方面要求。曾益新介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他进一步介绍,在研究起草《意见》时,卫健委同步启动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本次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对于调出目录的品种,曾益新解释道,主要是由于临床已有可替代的药品,或者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临床已被逐步淘汰等原因。同时,正在考虑建立由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研究评价机制,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优化和调整完善,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