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北京市大兴区等61个地区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围绕增强中小城市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立足破解中小城市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健全要素流动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城市发展增强了新动能,为区域竞争力提升增添了新优势,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第三方评估,形成了《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案例》,现将案例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案例1)
江苏省新沂市城市标准化管理新模式
针对城市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标准不统一、治理程序不规范、治理引导不到位等问题,新沂市按照打造“精致、细腻、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的总要求,在“查其缺、明其责、保其行”上做文章,做到 “标准制定与管理实际” “标准执行与标准监督”“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城市管理与农村管理”“标准提升与绩效考核”五个结合,建立了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管理标准化体系。新沂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于2016年初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通过实施标准化作业,新沂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管理成本大幅降低。街道保洁成本同比下降30%,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达98.5%。
一、构建城市管理标准化管理体系
围绕“综合目标、作业规范、执法流程、行为规范、内部政务、考核评价”6大类,建立了涵盖83个标准和41个工作流程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围绕市容秩序、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等管理“乱”的问题以及城市机械清扫、垃圾收运等“脏”的问题,制定了主次干道(路)容貌秩序管理规范等54个管理标准,按照城区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工作规范要求,制定了13个作业标准;围绕行政执法“管”的问题,细化了190项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787条固化处罚标准,确定了统一的处罚依据,对执法过程、查处分离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保证了执法公正;围绕城管执法人员形象“差”的问题,制定了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行为标准,从着装到言行、举止、作风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围绕提升管理“效”的问题,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城市标准化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单位或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细则,出台城管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考核办法等11个考核标准。
二、构建城市管理标准化落实体系
在管理标准制定方面,通过在报刊、市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布、召开听证会以及邀请知名高校教授专题授课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标准制定、了解标准内容、知晓标准要求,全面提升管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网格化管理,将主城区划为17个网格、48个管理区域,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逐一进行梳理,明确城市管理中各个管理岗位、管理条件、管理时限和责任单位,保证城市管理工作上下通畅,高效运转。
三、构建城市管理标准化保障体系
成立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任小组成员,为标准建设和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市级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设立标准化工作专项基金。建立城市管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和标准执行评价改进机制,对群众反映突出和实际运行效果差的标准化项目,及时组织修订整改,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