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反映出一个颇有代表性的问题,就是把事关“三农”的全局性政策简化为项目式运动。农业大棚作为农旅融合的直接交汇,在一些人眼中只是一个具体项目。根据以往“经验”,各乡镇统一行动,“一窝蜂”推进、“项目化”实施,甚至搞“一刀切”。搞好了一好百好,搞不好则以政府项目为由,责任难以追究到人。多年来,这种做法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组织农民统一种花种草、种树种蒜、养鸭养羊,乃至集中上楼住新村……其中不乏有一些“好心项目”达不到“好心效果”。
诚然,许多工作需要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去突破,但是如果把乡村振兴这一长期性战略等同于抓项目,就会把战略实施简单化、肤浅化、片面化。比如,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需要引进龙头企业、通过规模化经营带动,但规模化经营并不等于产业兴旺。因为,要综合考虑本地适合什么样的产业和规模,做好长远规划。如果缺乏基础,只顾抓项目出动静,忽视全盘考虑,最后可能老板“跑路”、资源破坏、村民受损。
在“三农”问题上出现项目式运动式做法,一是不懂“三农”,不爱“三农”;二是政绩冲动。因为不懂“三农”,就会把“三农”问题简单化,作出不符合实际的主张;因为不爱“三农”,就容易漠视农民的主体作用,习惯性替农民做主;而政绩观出了问题,就热衷自己绘图画,难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长远战略,必须层层推进,久久为功。这就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把局部规划与顶层设计紧密结合,尤其要防止“速战速决”“立竿见影”“碎片式”行动,以“运动战”替代“持久战”。
(摘编自5月28日《经济日报》,原题为《不应把乡村振兴等同于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