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包括了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是多位一体的全面改革。十八大报告指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而且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同推进。这对当前的财政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以财政改革来全面推动政府改革、社会改革、经济改革,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是当前约束条件下最具有可行性的切入点
在过去的经济改革中,财政改革是“先行官”。而到今天,无论是政府自身的改革,还是社会改革,财政改革依然要先行。财政不只是简单地收钱和花钱,而是涉及到市场运行,更涉及到政府运行和社会运行,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例如,作为财政核心的预算,其本身就是约束政府活动范围和方向的最重要工具,预算改革同时构成了政府改革的一部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不只是财政花多少钱这样一个核算问题,而是构成社会利益关系的一部分,与社会公平正义直接联系在一起。如果社会欠缺公平正义,那只能是说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缺失。而这种缺失,恰恰与对财政改革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有关。
新时期的财政制度,不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也是建设服务性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此而言,财政改革也是政府改革、社会改革的基础。以财政改革来全面推动政府改革、社会改革、经济改革,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是当前约束条件下最具有可行性的切入点。
从系统论观点来看,新时期财政改革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可以说是换一种方式在为经济改革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创造社会条件
如果说过去的财政改革主要是为经济改革服务,那么,新时期的财政改革则应定位到主要为社会改革服务。概括起来,社会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改革,二是社会与市场关系的改革。经济改革的指向是经济效率,社会改革的指向则是社会平等。经济改革是属于生产方式的改革,解决财富创造的动力问题,或者如经济学中所讲的私人激励问题。社会改革属于利益分配方式的改革,解决社会财富支配、使用和消费中的公共性问题,或者说个人、组织和利益群体的公共激励问题。整体看,社会改革比经济改革更复杂,难度更大,而又无现成的模式可寻。资本主义从早期到现在,社会财富支配和使用中的公共激励至今未解决好,社会财富消费的差距不断扩大。而这恰恰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即社会财富的基本消费平等化。我国社会财富总量已经大大增加了,但在社会层面却反映出社会财富消费严重不平等,消费差距扩大,并已经大于收入差距。公共消费是缩小社会差距的重要途径。社会改革的目标,一方面,是增强政府在公共消费中的作用,尤其在健康消费、教育消费、环境消费、生存性消费等方面归位;另一方面,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消费中的作用,让社会组织在健康、教育和环保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通过政府,而且通过社会自身来缩小社会财富支配和使用中的差距,促进消费权利的社会平等。
公共消费的作用,不只是有助于社会平等与社会和谐稳定,还为经济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增长提供直接动力。所以,从系统论观点来看,新时期财政改革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可以说是换一种方式在为经济改革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创造社会条件。
财政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把财政改革放到国家公共治理的核心位置中来
政府改革或政府职能的转换,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各项改革能否推进的关键。过去以经济改革为主,通过放权、分权和减税让利,政府改革实现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调整和转换,尽管还不彻底,毕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已经有了根本的变化。而随着社会改革成为新时期改革的重点,政府的社会职能转换则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内容。财政改革也相应体现在社会领域,为政府改革服务。财政对政府活动发挥基础性作用,也发挥着约束性作用。也正因为这一点,财政改革对政府改革具有双重性:既可以促进政府改革,也可以拖曳政府改革。如果我们看不到我国新时期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改革主次交替的变化,财政改革产生的作用就会拖后腿,滞缓政府改革。
因此,财政改革的主动性就显得十分重要。推动财政改革要超脱部门观念,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来看待财政改革的意义和作用。显然,财政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既需要社会大众的推动,更需要高层决策机构的高度重视,把财政以及财政改革放到国家公共治理的核心位置中来。
(作者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