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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如何落到实处?

发稿时间:2012-08-24 00:00:00

  8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启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主要包括推进减轻企业负担政策专题报道、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系列访谈、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现场咨询、编印《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解答》并免费发放、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讨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宣传周活动上表示,当前工业经济缓中趋稳的基础还不牢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要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朱宏任说,在企业产销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情况下,企业负担正当税费是正常的,但在当前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甚至亏损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当前那些处于市场需求萎缩、应对能力下降、竞争压力加大且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而言,减少税费负担显得尤为重要。

  朱宏任强调,要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作为落实中央政策的重中之重。他总结了近期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开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政策的出台。

  据了解,自2011年10月国务院下发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9项金融财税政策以来,国务院已连续出台一系列此类政策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已有40多项。银监会、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等多部委以及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先后取消了31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按照标准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今年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一些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有些政策或宣传不到位,或执行有偏差,或实际效果不大,最终导致政策落地无声。

  对于这种现象,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研究员黄先禄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企业对政策不感兴趣,主要是一些政策对利益主体关心不够,而且不配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政策太笼统,在地方难以实施,有些问题不是地方层面能解决的。企业最关心的是投入后有多少产出,讲究效益。如果政策对企业获利不大,甚至有可能产生另一种负担,企业当然不感兴趣。

  黄先禄认为,政府为企业减负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财政性减负,通过减免税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企业负担。另外还有政策性和行政性减负,可通过政策倾斜或行政手段扶持企业发展。“不管采用哪种减负手段,都要对企业进行分类,然后区别对待。比如,对民生类企业可考虑多减免一些税收,而对一些资源消耗型以及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征收资源税或环保税。”黄先禄表示。

  北京邮电大学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茶洪旺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对此作了分析。他认为,“当前已经到了政府为企业减负、放水养鱼、还富于民的时候。”现在企业负担普遍很重,其中主要税负太高,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种税费加起来也不少。近年税收增长率远远高于经济增长率,税收收入去年增加了30%,这有些不合理。

  茶洪旺说,“减负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关键看政府愿不愿做,是否下决心减负。现在原材料、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都在上升,企业利润很低,有些甚至在亏本经营。早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我就呼吁要对中小企业实施减税扶持措施,这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而一些地方恰恰相反,对企业取得多、给得少,说得多、做得少,企业不堪重负。从目前政府财政收入来看,已具备为中小企业减税的能力。”

  茶洪旺表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但企业税负仍减不下去,究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决心不够。因为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有事权却没有财权,同时开支太大,导致地方政府在减负问题上流于形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改变政府的管理体制十分迫切和必要。

  此外,茶洪旺还建议,中央政府应把“政策落实难或执行效果不好”这个问题加以调研和总结,寻找症结与根源,然后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究竟减什么、不减什么,都要有明细,并要安排出减负时间表。财政部门要尽快把结构性减税纳入目标,同时要把中小企业减负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并建立监督机制,只有这样,减负政策才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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